对于有意获取法定的缓刑宽恕处理的涉及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被告而言,他们通常需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对较低;
2)展示出深刻且真实的忏悔之意;
3)证实自身不再具有重新犯罪的倾向性;
4)由法官明确宣判实施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的社区带来大规模的负面冲击。
举例来说,若犯罪涉及的金钱数额相对较少、犯罪者在被追诉刑事责任时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受损,以及真诚地承认过失并表达悔过,这种情况下,其有望被予以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敲诈勒索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敲诈勒索罪在所规定的金额较大或存在多次敲诈勒索行为时,案件已经达到既遂,通常由法院依循相关法规,做出如下判决:
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罚金作为附属处罚执行;
若案情严重至金额巨大者,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法院一般会作出三年以上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判罚,并同时附加相应的罚金处罚;
而当犯罪程度进一步加剧,达到金额特别巨大且伴随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之时,那么法院就必须作出更为严厉的惩罚了,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也伴随着罚金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黑龙江认定标准有哪些
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重点考虑以下各项标准:首要因素在于违法嫌疑人的主观心态,即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的意图。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其行为方式通常表现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法,强制被害人为其交付财产。关于涉案金额的起点,数额较大者为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数额巨大者则为人民币五万元及以上;而数额特别巨大者则为人民币三十万元及以上。在此过程中,威胁或要挟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但不仅限于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人身安全、自由权利、声誉等方面进行威胁。若存在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且未经处理的情况,则应将所有未处理的涉案金额累加计算。另外,犯罪情节亦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例如手段的残忍程度、所引发的后果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具体事件的判定,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被告想获得缓刑宽恕,涉及敲诈勒索罪需满足四个条件:犯罪轻微,深刻忏悔,无再犯倾向,且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负面影响。例如,金额小,主动赔偿并真诚悔过的犯罪者,可能获得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