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归谁管
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监管任务一般由执行机关承担。
该执行机关通常为被取保候审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他们需要认真的监管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为,以确保他们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执行机关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都有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所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如下几点:首先,保证人需有责任及义务严格审查并监督被担保对象严格履行取保候审期间内的所有相关规定。
其次,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被保障人出现任何可能导致其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要求的情况,必须立刻向上一级执行机构提出报告。
最后,倘若保证人对被担保人违规行为未能进行有效监管甚至存在直接责任或者过失,该行为将面临适当的罚款处罚,甚至在情节严重时可以上升至刑事责任层面,并依法对责任人进行追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有权吗
在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中,公安机关拥有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的权力。具体而言,公安机关有权要求他们必须模范遵守相应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决定中的各项条款,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接到传唤时需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等等。倘若被取保候审者未能遵守上述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甚至可以将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此外,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还会持续展开事例调查工作,搜集各类证据以支持后续诉讼活动。因此,我们需要明确认识到,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事例的终结,公安机关仍然依法履行其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取保候审期间,监管嫌疑人或被告的责任通常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派出所必须严格监视被监管人,确保其遵守法律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城,及时报告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等,以维护法律秩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