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信用卡诈骗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我国刑法之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予以免除的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能在犯罪后自愿、自动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退赃赔偿,以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并且其所涉犯罪金额相对较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也较为有限,那么在此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信用卡诈骗入狱后还需要还款吗
1.一旦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拖欠的债务仍需如数偿还,刑责丝毫不应抵消或减轻民事责任。无论是被判处何种形式的惩罚,被欠债者均有权要求欠债者归还相应款项。哪怕当事人在生命即将终结之时,也可能需要出售其剩余的资产来偿付其生前留下的债务。
2.法律明确指出,凡存在如下任一情况,有实施信用卡欺诈活动、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拘役等较轻的刑罚,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若涉及到更为严重的事项,例如罪行巨大或具备其他特殊情节的,将面临五年以上直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然而,若涉及的情节极为严重,有可能触及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还要面临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或没收财产。此类犯罪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在受到发卡银行的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至于偷窃信用卡并加以利用的行为,则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确定适当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万元以内的
依照国家制定的法规条款之相关规定,关于信用卡诈欺事件的立案标准,并非依照单纯的财物损失额度进行简单区分。在此类事件中,如涉及恶意透支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对于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及其以上、然而未满人民币五十万元者,将被认定为属于“情节较为严重”;而当累计数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但仍未超出人民币五百万元时,则应被视为“情节极其恶劣”;倘若累积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那么必将被归入“情节尤为重大”。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对于诸如非法制造、持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乃至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或者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以及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的信用卡等各类情发生件,只要行为人触犯了上述任何法律规范内的规定规定,都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而不仅仅按照涉案金额大小来判断是否应当立案侦查。
针对信用卡诈骗案,若情节轻微、危害小且金额少,按我国刑法可免罚。若嫌疑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坦白罪行,并积极退赃赔偿,获得受害人谅解,人民检察院可依据法律规定,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