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案会怎样
若已实施取保候审的对象在此期间再度犯罪,则此事态较为严峻,极有可能面临被取消保释资格、恢复收监羁押于派出所等严酷事实。
再者,其再度犯下罪行,将被视为对社会构成相当大的潜在威胁及较高的再犯罪风险,从而在量刑环节上可能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是不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实施取保候审程序之后,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对于具备以下任一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其二,可能因触犯刑法被判处罚金以上刑期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者;
其三,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妊娠哺乳期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致于引发社会危险性者;
其四,即使经过长期羁押,仍未完成案件审理工作,需继续实行取保候审措施者。
在此过程中,取保候审任务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啥东西和手续
关于办理取保候审程序的详细解析如下:首先,必须递交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书需要详细描述申请人自身的基本信息及其所关注事件的整个背景、关于取保候审的合法诉求以及详细原因等等。其次,为了确保实施取保候审,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供担保人或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在选择担保人方面,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其与原事例无任何瓜葛及具备较强的情况处理能力等。同时,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将由决定机构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此外,申请人还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最后,申请人需向负责该事例的执法机关提交完整的取保候审申请,并耐心等候审批结果的公布。在获批后的执行阶段,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居住地等。
若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再次涉罪,情况将趋严峻,可能直接导致其保释资格被剥夺,并面临从宽松环境重回派出所的严格羁押状态,此转变不仅意味着自由的受限,更预示着法律对其行为的严厉否定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