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续保吗
若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取保候审的活动是可执行延续的。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辅助手段,实施期限可以长达而不可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即将结束之际,倘若相关案件尚未完成调查工作,或者仍然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那么负责审查起诉的司法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续保。在做出续保决策时,需要全面权衡案件的推进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通常而言,只要原有取保候审的条件并无显著改变,并且案件仍处于审理过程之中,续保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要注意哪些
对于您遇到的问题,我们深感抱歉。
以下是有关缴纳保证金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为了确保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会做出妨碍或逃避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我们通常会要求他们缴纳适当的保证金。
2.在决定向犯罪嫌疑人收取保证金之前,我们将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并遵循规定需上报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流程。
3.如果需要要求犯罪嫌疑人家属缴纳较高金额的保证金,那么这一请求则需要得到地级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4.保证金应在公安机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之时一次性缴纳完毕。
5.保证金应通过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所在单位按照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给公安机关。
请注意,严禁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私自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任何以其他形式侵吞保证金。
6.我们在通知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的同时,也会告知他们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所规定的相关义务与责任,并于《取保候审决定书》中加以注明。
7.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们将会根据其违规行为的具体情节,决定是否没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同时视情况分别责令其履行保证义务、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改为施行监视居住措施、向上一级提出申请列为逮捕对象等惩戒措施。
三、取保候审后可以做辨认么
在刑诉过程中,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言,参加辨认程序并不受影响。辨认这一手段在刑侦阶段具有普遍适用性。尽管保护当事人权益而设置的取保候审制度,其终极目标在于维系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进行并防止对嫌犯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实施过度的限制与束缚。然而,只有在具备相关法定程序及条件的前提下,若侦查机关认定有必要开展辨认以明确案情事实,那么在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他们仍然有资格参与到辨认行动之中。然而,在辨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辨认行为的合法性、客观性以及公正性,从而使辨认所得出的结论能作为有力的证据加以运用。
取保候审在符合条件下可延续,作为刑诉辅助手段,期限最长十二个月。期满前,若案件未结或需续保,司法机关可权衡案情与社会危害,决定是否续保。通常,原条件未变且案件在审,续保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