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法院审理环节中,被告方可清晰且准确地了解到自身所面临的潜在刑罚范围。
在整个审判程序当中,公诉机关将依法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法院则会依照案情的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公正判决,进而确立得出最终的裁决性量刑。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在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阶段,亦可依据案件的初步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可能的量刑作出初步的判断与评估,但此种判断与评估并不等同于最终确定的量刑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不诉的可能有多少
针对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实施期间是否将面临起诉,这一问题无法给出确定性的答案,而是取决于审查机关掌握的相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标准。
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下,确实存在可能不予起诉的情况。
我国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不应再对其追责,已经追究的应及时撤销案件、停止刑事诉讼程序或终止审理,甚至宣布当事人无罪:
(1)情节严重程度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且不足以判定为犯罪的;
(3)根据国家特定赦免法令,予以优惠免除刑法制裁的;
(4)按照刑法规定须由当事人控告才能处理,但并未实际告知相关情况或者依法撤回控告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已离世的;
(6)其他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取保候审什么时候才过期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最长可达12个月。期限满后,必须做出行动,要么改变强制性措施,例如转变为监视居住或是逮捕,纯粹等待刑期结束;要么就是解除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内,倘若认定不应该对犯罪嫌疑人追责,或者观察期到期,负责执行的机构理应立即终止取保候审。值得关注的是,具体的期限如何计算需要参考事件的演化过程以及相关法制程序。假如事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阶段进展较为顺利,按照惯例,取保候审的期限极有可能提前告一段落。反之,若限期届满时依然未收到有关方面的处理决策,被实行取保候审的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者辩护律师都有权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请求。
在法院审理中,被告通常能了解潜在刑罚范围。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法院综合案情公正判决。特定情形下,侦查和起诉阶段,公安或检察院可初步判断量刑,但这并非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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