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开哪些东西
在执行取保候审手续时,通常需要申请人提交以下详细材料:一份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取保候审申请书,其中应明确申请缘由以及采取何种形式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等关键信息;
倘若申请人为委托他人办理此项事务,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此外,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及书面担保函,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除上述材料以外,针对特定案件可能还需申请人提供与之紧密相连的其他相关证据资料,以便于充分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实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最轻的强制措施吗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您所提及的取保候审并非法定的最轻微的刑事强制措施。
在这方面,我们必须着重强调的是,依据该项法律规定,传唤、拘传的连续时间均不得超越十二个小时;
然而,若出现涉及案情非常重大、复杂且需要行使拘留或者逮捕权利的情况时,传唤及拘传的持续时间则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规定是多少
取保候审为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框架内所设立的强有力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相关法律对其使用条件主要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个别情况下会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来说,他们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程度的刑罚的人,在经过考虑后,若觉得他们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话,也可以被采纳进行取保候审的处理;再次,如果某些嫌疑人或者被告者身患重症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在怀孕期间或正在哺乳自己子女的妇女,她们的情况同样具备不具有社会风险性的特点,那么她们也是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的;最后,如果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时,事例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来继续推进事例的审理过程。负责做出决定的机构分别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大司法机关。至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有义务保证自身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在的城市、县区;在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有所变动的时候,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即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关。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填写申请书,说明申请理由及取保方式。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须有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担保书,或缴纳保证金。特定案件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证实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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