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走哪些程序
首先,涉嫌犯法之人、即将面临审判之被告以及其法律上承认的代理人、直系血亲或辩护律师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即保释)的申请。
其次,当公权力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收到上述请求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明确回复。
若达成共识,便需责令涉嫌犯法之人、被告提供一位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额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
最后,负责执行相关事宜的机構将对被取保候审中的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去申请
若罪犯在违反法律规定后,将面临刑事拘留或逮捕等纪律审判程序时,他们依旧有权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加以执行。
此种调整性司法措施的具体执行工作将交由公安机关负责。
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仍需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积极寻求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额度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对于具备以下情形者,人们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可依法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1)罪犯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判决;
(2)罪犯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严厉惩罚,但若采用取保候审而非监狱关押的方式,则不会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3)若罪犯具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等特殊条件,或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内的母亲,也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社会安全风险;
(4)最后一种合法的取保候审情形便是,当案件逾期未结案且羁押期限已满的时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也可考虑同意进行取保候审处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具体数额与其事例本身的预期量刑并无直接联系。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初衷在于确保涉案人员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司法程序中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其缴纳金额往往综合考虑到事例的性质、严重程度、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以及涉案人员的个人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严谨设定。而判断量刑的最终结果,则需依据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进行慎重评估和裁决。尽管如此,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有违规行为发生,那么这些不当行为无疑将会对其后续量刑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然而,单以保证金的数目为参考,并无法准确反映或决定事例的最终量刑轻重。
涉嫌犯罪者、被告及其代理人、直系亲属或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检察院、法院应在七工作日内答复。批准后,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被取保候审者将受严格监督,遵守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