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手段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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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侵占是刑事犯罪的一种,行为是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做假账、虚假报表、非法动用财产等方式,将公共利益或单位财产占为己有。比如,利用管财物、有审批权的职务便利,通过隐瞒收入、低价卖单位财物等手段非法占有单位财产,这些都属于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手段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手段是什么

职务侵占是一种常见的刑事犯罪行为,其主要犯罪手段包括利用自身在单位所任职务中的地位和权力优势,例如对于财物的保管或者拥有审批权等等,采取诸如制造虚假账目、欺骗性申报财务报表、非法动用单位财产等方式,将公共利益据为己有。

此外,还有些人会私自将单位财物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随后侵吞所得款项。

另外,也有人可能通过故意隐瞒收入或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单位财产。

总而言之,这些行为都涉及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采用非法手段来获取和占有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立案是否复杂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立案程序相对较为复杂。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有并归自己所有,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那么这便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第一百八十三条与第二百七十一条中所述的“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而当该涉案金额达到了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水平时,同样便满足了我国刑法中第一百六十三条与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的犯罪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河北省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在河北省的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以“数额较大”作为衡量依据,具体而言,即涉案金额需达到六万元或以上。

职务侵占罪,通常指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借用职权之便,将原本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据为已有。

衡量该罪名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时,主要关注的是侵占财物的价值。

然而,在实际事例处理过程中,除了财物价值外,还需要结合侵占行为的方式方法、对单位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即使侵占数额未达六万元,但是若存在侵占次数较多、给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情节,也可能遭遇刑事追责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职务侵占是常见刑事犯罪,手段有利用职务地位权力,如管财物、有审批权,通过做假账、虚假报表、非法动用财产等将公共利益占为己有,或低价卖单位财物侵吞款项,或故意隐瞒收入等非法占有单位财产,总之是利用职务便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占有单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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