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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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诉讼时没有直接证据不用过于担忧。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核心进行判断。你可以收集间接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明、对方不良习惯的材料、发生争执冲突时的证人证言等。在法庭上,你也要详细阐述婚姻存在的问题以及你期望的解决方式,以此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起诉离婚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办

若要提起诉讼离婚且在未能掌握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无需过度担忧。

法院在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时的核心要素是明确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况。

因此,您可以积极去搜集能够展示夫妻关系现状的间接证据,例如提供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的相关证明文件、查找与对方某些不良习惯有关,如赌博、酗酒等方面的相关材料,或者寻找能证实夫妻间存在剧烈争执甚至冲突的证人证言等等。

此外,您还需要在法庭上明确地阐述婚姻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自身所期望得到的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若存在以下任何情况,便会导致离婚现象,无过错一方相应地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1、重婚行为;

2、有配偶者于他人间长期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以及4、对家庭成员进行严重的虐待或遗弃行为。

其次,对于无过错一方以原告身份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下,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同时提出该项诉求;

而针对无过错一方作为被告的婚姻诉讼案件而言,倘若无过错方并不愿意离婚且未曾提及损害赔偿事宜的话,那么他们可在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向另一法院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再者,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婚姻诉讼案中,一审阶段若被告并未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但于二审期间提出了相关请求的时候,人民法院应予以积极调解处理。

若调解未能成功的话,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过后的一年之内再次发起单独的起诉以寻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什么时间交诉讼费怎么交

在进行起诉离婚的司法程序中,所涉的诉讼费用一般会在立案之初即需缴清。作为原告方,一旦获悉法院发送的关于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的提醒通知后,就必须依照明确的时限要求完成此项缴纳工作。通常而言,缴纳诉讼费用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 亲自前往法院指定的收费窗口进行现金支付;2. 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转账汇款;3. 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上平台进行支付。至于具体的缴纳时间以及方式,则需依据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执行。值得一提的是,诉讼费用的具体数额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的离婚案件所需承担的诉讼费用相对较高。若您对具体的缴费流程尚存疑惑或者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直接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诉讼离婚没直接证据不必过度担心。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核心判断。可搜集间接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不良习惯材料、争执冲突证人证言等。还要在法庭阐述婚姻问题及期望解决方式,以证明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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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2)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 人或者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3)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民依申请或职权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有关部门鉴定。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或证人因年迈体弱行动不便、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经人民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人民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45条)。
(4)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对与案件没有关联的证据材料,应予排除并说明理由。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准许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对补充的证据仍应进行质证。法庭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除确有必要外,一般不再进行质证。
(5)在
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
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
(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未取得,人民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原告或者
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7)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所涉及的主要证据,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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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西郊镇丁沙村村民丁明干,我村支书丁玉年知法犯法,2014年3月把粮田开挖蟹塘,36亩租给承包人以120元一亩地,丁玉年说老百姓告了没用。告不通他,2015年9月3号又在偷土卖,我举报了。镇府。兴化400网也上了。泰州市镇府信箱也写了。就是没用。我现在手上证据都在。不知到怎样告,我上初一文化不好。我一家三口靠我一人打工。老婆有病一直没人做。希望能帮我转这问章。我希望把我名都告诉大家。我要实名举报不要保密。我叫丁明干,手机号18351140120身份证321083197105024550.我就看这次了救命草了。时间能快点帮我。现在我村支书还在狂。和人家说告不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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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您可以要求对方还钱。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3、《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4、《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您与对方没有签署借款合同,但是您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对方,则借款合同生效。作为借款人其合同义务就是按时还款,如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对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如未约定还款期限,您可以随时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合理期限一般为十天至一个月。注意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从您催告之后对方不还之日起计算。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您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欠条、聊天记录、短信、录音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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