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没有开庭会坐牢吗
在司法实践中,解除羁押状态实行取保候审措施并不等同于将被认定为无罪而无需入狱服刑。
这仅仅是一种出于司法考虑的临时性刑事强制手段,用于配合司法过程中的调查和审查起诉环节的正常进行,并未对案件做出最后的处理确论。
倘若在此之后的司法程序中,经过严谨细致的侦查以及严密审查后证实了被告人确实触犯了相关法规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属实,那么被告人仍然有可能需要面对现实的牢狱之灾。
然而,如果最终的调查证据不足以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或是虽历经周折但案情显著轻微,甚至不予认定为犯罪行为,那么被告人就无需去承担坐牢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是什么
对于被取保候审者而言,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有以下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若已经预先缴纳了保证金,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决定没收一定比例或全部保证金作为惩罚措施。
此外,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域;
(二)如遇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动情况,需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上报;
(三)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务必及时到案接受处理;
(四)不允许采取任何形式干预证人正常作证;
(五)严禁毁坏、伪造证据或串通相关人员提供虚假供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没开庭怎么判缓刑
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执行与否与被告是否能获得缓刑在法律层面上并无必然联系。关于缓刑的裁决,其核心要素关键在于此案件的复杂性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通常而言,法院会全面权衡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备真诚的悔罪表现,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做出缓刑判决。
司法实践中,解除羁押取保候审不是认定无罪不用坐牢,只是临时刑事强制手段以配合司法程序,没做最终处理。之后若侦查审查证实被告人确犯法规且应判有期徒刑以上,仍可能坐牢。但证据不足、案情轻微或不认定犯罪,被告人就不用承担坐牢责任。总之,要依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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