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请求的提交者并不必然局限于近亲关系。
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个体,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合法代表、亲近家庭成员或辩护人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取保候审。
只要具备适当的条件,近亲是完全有资格办理相关手续的,当然,诸如律师等其他专业人员同样拥有这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的钱会退吗
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遵守本法规第71条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详见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书,方能在取保候审环节结束后前往银行领取相应退还的保证金。
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乃是司法机关对严重犯罪行为进行临时性羁押处理的方式之一,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人员,若其显现出严重疾病症状,或者为孕妇或哺乳期的母亲,或者犯罪情节轻微者,便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网上追逃吗
在司法实践中,取得担保候审的过程结束后,通常情况下不会开启网络追逃程序。因为取得担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方面的强制性手段之一,旨在确保被担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遵守相关条款及条件,随时接受司法调查机构的传唤。然而,若这类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不当行为,例如未经司法调查机构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区,或是其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人信息有所变更却未能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内向司法机构汇报等等,这些情况都将导致司法机关对事例开展侦查、起诉与审判的环节受到严重影响,使得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面临重重障碍。因此,法院或公安部门为了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极有可能取消该类人员的取保候审资格,更改此前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甚至有可能启动网络追逃程序以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总的来说,只要被担保候审的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触发网络追逃程序。
取保候审请求的提交者并不必然局限于近亲关系。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个体,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合法代表、亲近家庭成员或辩护人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取保候审。只要具备适当的条件,近亲是完全有资格办理相关手续的,当然,诸如律师等其他专业人员同样拥有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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