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仍有可能面临逮捕的风险。
若在这一阶段中,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对证人进行干扰以影响其作证等行为,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证明其犯罪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被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期间自动解除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自发地解除。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三方必须紧密合作,确保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出现任何环节的中断现象。
若在这一过程中发现某些犯罪事实并不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或者到了取保候审法定期限已满的情况下,应当立刻终止对被取保候审对象采取的强制监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谅解书有用吗现在
在取保候审程序结束之后,谅解书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谅解书实际上是由受害者向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出具的一份表达谅解意愿的正式文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谅解书可以作为一项减轻刑罚的重要依据。这主要体现在受害者对于犯罪行为所持有的宽恕态度上,同时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认罪悔过方面的积极表现,这些都将有助于司法机构在量刑环节进行全面考量。若事例在后续审理阶段进入到审判环节,那么法院在确定最终的定罪量刑时,谅解书很有可能会成为减轻刑罚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谅解书并不能直接导致无罪判决或者大幅度减轻刑罚,其实际的影响力大小仍需结合整个事例的其他相关情节进行综合评估,例如犯罪的性质、情节严重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程序结束后能够获得谅解书,无疑对事例的处理结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仍有可能面临逮捕的风险。若在这一阶段中,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对证人进行干扰以影响其作证等行为,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证明其犯罪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情况,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再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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