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到法院多久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移交给法院的截止期限并无统一规定。
通常而言,检察机关会在一至两个月内完成对案件的审查起诉环节,然后将案件提交给法院。
然而,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殊状况,实际进展时间或许会有所延长。
具体的定案时间还需依据案件性质的严重性以及所获证据的充分与否等诸多因素做出考量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后会怎样
在检察院针对嫌疑人开展取保候审之操作后,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首先,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对于原案进行的侦查与起诉工作将继续进行并且不会受到任何阻滞影响;
其次,当案件已经被移交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确认证据欠缺或不足以支持指控罪名,则会依法将该案交由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和补充搜集可用的证据材料;
第三,若嫌疑人经查并不构成犯罪行为,更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无需承担法律上的刑事责任时,检察院有权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假如调查结果明确显示案件事实确凿,并且证据充足完备,那么检察院将会依据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至于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实质上是政府机构为了对嫌疑对象采取一种暂时性的非羁押处理方式而设立的法规制度。
一旦检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疾病,或者处于妊娠期、哺乳期的妇女,抑或是所涉罪责较轻的人士,便可以依法对此类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的相应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谁执行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在进行事例审查起诉时,如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则通常会委托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当检察院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之后,便会将此决定通知公安机关予以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指令后,将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也会明确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等等。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处罚,同时还可以视情况分别责令其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找新的保证人,甚至直接变更为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移交给法院的截止期限并无统一规定。通常而言,检察机关会在一至两个月内完成对案件的审查起诉环节,然后将案件提交给法院。然而,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或者存在其他特殊状况,实际进展时间或许会有所延长。具体的定案时间还需依据案件性质的严重性以及所获证据的充分与否等诸多因素做出考量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