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适当条件下,对于涉及合同诈骗罪的案件而言,是存在被判处缓刑可能的。
举例来说,若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恶劣程度较为轻微、当事人表现出懊悔之意并保证不再重蹈覆辙、宣告缓刑并不会对其日常生活及所居住社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等等,在此类情形下,法院便有可能会考虑作出类似判决。
然而,若犯罪金额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特别突出,那么判以缓刑的可能性则相应地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合同诈骗罪如何立案
首先,应该确定行为主体是否真正具备执行合同条款的实际能力和实力。这项评估应建立在签署合同之际,行为主体的资金信用额度以及商品供应状况等方面之上。例如,在签署购物及销售合同时,倘若供应方并未形成实物库存,亦或物资来源无法得到保证,他们可能会借助某些单位对紧急或廉价物资实现快速购买的需求,杜撰出虚构的货源信息,借此博取对方的信任。一旦他们成功地从对方那里获得合同预先付款或者定金,却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我们便可以认定其缺乏实质性的合同执行能力。在分析此类问题时,我们需要区分两个不同情况:一种是尽管行为人在签署合同时尚未拥有实质性的执行合同能力,但是在此之前的某个时候,他们已经向他人提出了购买同类标的物的要约或者合同;而当他们签订新合同之后,由于原来的合同一方出现违约,导致后来的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此时,我们应当视其为具备一定程度的合同执行能力;其次是这样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在签署合同之初便缺乏实质性的执行合同能力,只是在合同签署完成之后才开始与第三方向签署同样的购物及销售合同。然而,实际上他们并未实现这些承诺,这时我们便不能将其视为具有足够的执行合同的能力。倘若我们忽视签署合同时的真实执行合同能力,仅凭其后的市场表现来进行评判,这无疑为某些犯罪分子提供了规避法律责任的便利。当然,我们还需要明确区分根本无法履行与局部履行合同之间的界限,唯有那些完全无法执行合同的行为才能被归类为诈骗罪。《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合同诈骗罪60多万怎么判
当涉及到合同诈骗罪时,若涉案总金额高达60余万元,那么这已符合数额巨大的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们可以了解到,这种行为通常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通过欺骗的手法占据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并且其所获取的财物数额处于巨大范围内,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之心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地退还赃款,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那么他们在量刑方面或许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减轻。
但是,如果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者犯罪嫌疑人曾经有过累犯的经历,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在特定适当条件下,对于涉及合同诈骗罪的案件而言,是存在被判处缓刑可能的。举例来说,若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恶劣程度较为轻微、当事人表现出懊悔之意并保证不再重蹈覆辙、宣告缓刑并不会对其日常生活及所居住社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等等,在此类情形下,法院便有可能会考虑作出类似判决。然而,若犯罪金额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特别突出,那么判以缓刑的可能性则相应地降低。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