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判刑了还赔钱吗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判定罪犯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法并非意味着肇事者可以免于承担金钱赔偿的责任。
判定刑罚主要目的在于惩罚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人,而给予经济赔偿则体现了对因事故受伤或死亡的受害方的民事补偿,二者之间没有互为取代的关系。
因此,即便一个人已经因为交通肇事被认定有罪被判处刑罚,受害方仍然有权利主张肇事者提供民事赔偿来填补其因这起事故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例如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肇事罪缓刑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缓刑适用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人的情况作出判断,并最终判定是否给予缓刑处罚;
其次,在法院完成判决后,该判决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将会被发送至违法者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留地的公安机关;
最后,公安机关将会协同其他行政部门将该犯罪分子迁移到执行地点,同时,在缓刑考验期间之内,公安机关会对被宣告缓刑的犯人进行全面考察,并要求其所属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积极配合。《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三、交通肇事罪达到几级算重罪
交通肇事犯罪范畴内并未区分所谓的等级,然而其处罚尺度值的确主要取决于恶劣情节的严重性与社会危害性。通常情况下,以下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皆被视作“恶劣情节尤其突出”的表现形式,需承受起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第一,涉及两人以上的铁路运输安全事故或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中,行为人对负次要或主要责任者做出六人以上死亡或四人以上重伤的严重后果;第二,在六人以上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中扮演同等责任的角色;第三,造成极其巨额的社会财富损伤或个人财富流失,而行为人在事故中担负主要责任,且无力承担高达六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赔偿。值得一提的是,若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导致他人死亡,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此外,具体的量刑标准还会充分考虑到行为人是否主动投案自首、是否有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以及是否为累犯等从重情节。
交通肇事罪刑事诉讼中,判罪判刑不代表肇事者免赔。判刑罚是惩罚行为人,经济赔偿是对受害方民事补偿,二者不可相互替代。即便肇事者已被定罪判刑,受害方仍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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