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能不能撤诉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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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案件通常是不能撤诉的。一旦涉嫌此罪被公安立案或检察院公诉,案件就会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只有在证据存在缺陷或犯罪事实不清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销指控。这是因为危险驾驶罪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其处理结果不仅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还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和约束。
危险驾驶罪能不能撤诉

一、危险驾驶罪能不能撤诉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是无法撤销起诉的。

一旦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并引起了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或者经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后,这起事件便会被纳入到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中。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除了案件可能出现明显的证据缺陷或犯罪事实模糊不清等特殊情形外,要想成功撤销对涉案人员的指控,几乎是不可行的。

这是因为,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直接威胁到了公共安全,其处理结果不仅仅受当事人意志的左右,更需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危险驾驶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吗

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范畴,在行为人实施该罪行时,如果对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将会受到司法机构的严惩,包括被判处拘役的刑罚以及罚款等附加处罚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便可成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

此外,从犯罪主观层面来看,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来实施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在针对危险驾驶罪事件的辩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服务费用的计算问题上,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首要考虑的因素便为事件的复杂程度,其中涉及到诸如事件事实的明确与否以及相关证据的收集情况等多个层面。此外,律师本身的实践经验及社会声誉亦是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经验丰富并拥有良好口碑的律师所收取的费用往往相对较高。关于收费方式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主要存在着两种方式——即固定收费以及按照不同阶段进行收费。前者是指在委托开始时就一次性确定所有服务所需支付的总费用;而后者则是将整个辩护过程划分为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几个阶段,然后根据每个阶段的实际工作内容来分别计算相应的费用。在某些特定区域内,针对这类常见事件,可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收费区间,例如侦查阶段的费用可能在人民币5000至10000元之间,审查起诉阶段的费用则可能在人民币8000至15000元之间,至于审判阶段的费用,则可能在人民币10000至30000元之间。然而,具体的收费金额应由您与所委托的律师共同商议决定。在此,我们强烈推荐您在选择律师之前,先咨询多家律师事务所,对各家律师的专业素养及其收费标准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以便最终能够作出最为明智的决策。

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案件通常不能撤诉。涉嫌此罪被公安立案或检察院公诉后会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一般只有证据缺陷或犯罪事实不清等特殊情况才可撤指控,因该罪威胁公共安全,处理结果不仅由当事人意志决定,更受法律法规规范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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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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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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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二)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三)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交通肇事罪为结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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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的定罪:
1、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第二十二条、《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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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量刑: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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