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自动释放吗
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自动释放。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强制手段,在未经法院判决之前,那些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
与此同时,他们也仍然处在法律的监管之下,尽管相对于被羁押者而言,他们的人身自由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但相较于前者,这种限制无疑要宽松许多。
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构将持续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并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
只有当最终被判定为无罪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判处刑罚时,才能得到正式的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需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案件涉案人员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如果进行了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
此外,对于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独立生活的人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婴孩的妇女,如果进行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对社会造成太大的危害;
最后,案件的审理已经到了羁押期结束之时,但是由于案件仍未解决,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案件的调查工作。
关于监视居住的条件,同样包含如下几类:
第一种是针对那些身患重疾、生活无法自理的特殊人群来说;
第二种则是针对怀孕期间或者在哺乳自己所生的婴儿的母亲们;
第三种情况是指某个人是生活不能自理之人的唯一抚养者;
第四种情况,则是为了满足案件的特殊需求或者基于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实际考虑,认为实行监视居住措施更加适用于当前案件的处理;
最后一种,则是在案件的审判周期已经达到最长时效,但是案件还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来继续案件的审理与调查工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几个月退还的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时限,普遍上于审理阶段终结时进行处理。对此,当解除事例取保候审、更改强制措施或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执行机关应准时通知开户银行将保证金如数归还给涉案人、被告人。通常而言,若在此期间内并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保证金将会迅速得到返还,并无明确且固定的几个月期限。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返还的时间可能会受到事例具体情况以及办案机关工作效率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如果您遭遇了保证金久未退还的问题,可向相关办案机关进行咨询并敦促其尽快办理。
取保候审非自动释放,为刑事诉讼强制手段。获此资格者需守规履责,仍受法律监管,人身自由受限但较羁押宽松。期间,司法机构继续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仅当判决无罪或情节极轻免刑时,方获正式释放。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