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诈骗罪转化为诈骗罪的核心要素在于犯罪行为的性质与具体情境。
倘若犯罪行为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并不相符,然而却具备了诈骗罪所要求的各个方面,那么便有可能实现相应的转换。
比如说,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尽管参与者双方存在某种合约类型的法律关系,但是他们订立这份合约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展开市场经济活动,而仅仅是作为一种骗取被害人财产的手段,这样的情况就更为贴合诈骗罪的基本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涉及到合同诈骗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指那些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在签署或实际履行相关的合同过程中进行欺诈,以获取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受害者的财产的不法行径。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针对合同诈骗罪的立案审批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如果行为主体为个人,其诈骗行为给公私财产造成损失,且涉案款项价值达到人民币伍仟元至贰万元以上的话,应当予以处理并立案侦查;
其次,若是单位的领导者或者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以整个单位作为主要实施主体开展相应诈骗活动,并且所得到的诈骗款项均归属该单位内部所有,此时如果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伍万元至贰拾万元以上的话,同样需要给予立案调查与处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公安办案时长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涉嫌犯下合同诈骗罪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在处理此项事宜所需时间将依据具体事件情况来确定。众所周知,公安机关对于嫌犯的最长拘禁期限最高可达到37日。此外,在事件侦破期间,通常不允许超过两个月,如遇案情复杂且期限已至但无法结案的情况,必须经过上级批准方可延长一个月。若涉及严重复杂的事件,需报请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才得以再次延长两个月。值得说明的是,此类期限并不绝对适用,如在实践中出现特殊情况,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期限可能会进行相应调整。
合同诈骗罪转诈骗罪核心在行为性质与情境变化。若行为不符合同诈骗要件,但满足诈骗所有条件,则可能转化。如双方虽有合约,但非为市场活动,而是为骗取财产,此情形更符诈骗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