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法律立案追诉标准设定为侵占数额达人民币叁万元或以上。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
通常情况下,若侵占数额达到人民币叁万元或以上,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此罪名成立。
然而,在某些特定区域,由于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数额认定标准或许会存在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属于哪一类犯罪
1、需特别指出,在侵犯财产犯罪的相关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了此类案件主要侵犯的客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所享有的对于特定财物的所有权,涵盖了所有形式的动产及不动产。
其中所提及的“动产”涵义丰富,可不仅仅局限于已经被公司、企业、其他单位所占据并进行妥善管理的确切钱财(无论是人民币、外币还是各类有价证券),同样包括了本单位在合理授权范围内却尚未实际掌控的那部分财物,例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持有的债权。
对于具体的财物形态而言,犯罪的具体对象包含了有形物质以及无形资源,诸如厂房、电力设备、煤气罐、天然气开采权以及工业产权等诸多领域。
因此,从上述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职务侵占罪实际上就是一种以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为主要类型的犯罪行为,并且属于典型的结果犯。
2、关于如何正确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我将提供以下详细解读。
当某个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由于单位拖欠、克扣他们的合法收益而与单位之间产生矛盾冲突时,如果该员工利用自身在职务方面所取得的便利条件,擅自占有单位内部的财物,那么在对其进行评判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假如这位员工主观动机仅仅是为了追索属于自己应得的那份利益,并无非法贪污占有之心,那么他所实施的行为并不满足职务侵占罪的严格构成要件,这通常不会被视作职务侵占罪来处理。
然而,若在此后单位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报酬且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这位员工仍继续占用单位财物且拒绝返还,那么就可以基本确定他存在着非法占有私欲,从而构成了真实意义上的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职务侵占罪是什么犯罪类型的罪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职务侵占罪被归类于侵犯财产罪的大类别之下。具体而言,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雇员,利用自身职位权力和职责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产非法据为已有,并且涉案金额超过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组成:首先,作为实施者的主体必须是非国家公职人员;其次,主观心态是故意为之;最后,行为人必须怀揣着非法占用某一单位的财务资源为自己所用的意图。在实际操作中,对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需要综合审视多项因素,如侵权手段的类型及危害程度、侵占财产数额的大小以及行为人在任职期间享有的职务权限等等。此罪名的设置初衷在于确保各企业、单位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以此保持正常且有序的社会经济秩序。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为侵占数额达3万元及以上,涉及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财产。通常此数额触发法律追诉,但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可能影响具体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