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另收费吗
在通常情形下,进行取保候审并不需要另外收取费用。
然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法律师制度,其保证金的额度是由有权决定的司法机构将根据每宗案件的特别情况,仔细评估并作出决定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他们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等地。
若这些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够切实履行以上规定,那么当取保候审期满终止时,原本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及时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否会被没收
在缴纳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后,若有下列行为者,将会面临保证金被司法机关没收的处罚:
(1)在未获得执行机构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原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市、县级行政区域;
(2)其个人家庭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若有所变更,须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新的信息报告给负责监管的执行机构;
(3)在接到司法部门传唤的通知时,应立即到场接受询问;
(4)严禁通过任何手段对证人进行威胁、阻碍、恐吓等行为,影响证人的陈述与作证;
(5)禁止销毁或者伪造相关证据材料,亦不可进行串供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后还会入狱吗现在
解除强制观察措施(即取保候审)并非事例的终点,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环。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依然保留着对该事件进行刑事侦查及调查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搜集更多的证据以及重新审核事例卷宗。如果经过进一步侦查与深入审查,一旦发现犯罪事实仍然明确,且又有充足有力的证据支持,那么受罚者则有可能需要面对真实的服刑法裁决。然而,如果最后判定其罪行较轻,甚至存在一定程度上法定的减轻或从轻处罚的因素,那么他/她可以考虑接受缓刑或其他形式的无罪判决,从而避免进入监狱设施。这也就是说,取保候审所引发的最终结果取决于个案细节及其审理过程中法律的解读和适用,而受保人也必须严格遵从规定,密切配合司法机构的各项事务办理。
通常,取保候审不额外收费,保证金由司法机构根据案情评估决定。被取保人需严守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境。若遵守规定,期满保证金将全额退还。此制度旨在保障刑法律师制度有效运行,确保案件审理期间嫌疑人、被告人自由受限同时权利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