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中单位的认定有哪些
在对职务侵占罪的理解与认知上,对于“单位”的范围界定无疑是至关重要的议题之一。
通常来说,罪犯所侵犯的“单位”应为依照法律规定而合法设立,具备特定的组织架构及相应管理制度,并且拥有一定程度的财产支撑,还必须能够以其本身的名义,负担起相关的民事责任的法定主体。
例如,我们常见的公司、工商企业、公立或私立机构、行政部门以及各种民间团体等等皆可被确定为职务侵占罪中所涉及到的“单位“范畴之内。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单位除了应具备独立的人格地位外,还应具备独立的经济资产,从而能够实现自主的、合法的经济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么立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务侵占罪属于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之一。
该类罪行的立案标准为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即为“数额较大”)或达人民币一百万元及以上(即为“数额巨大”)。
在此之中,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准入门槛,则依照相关行政法规中关于贿赂罪以及贪污罪的数量级别的两倍及五倍进行计算确定。
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并非国家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
职务侵占罪广义上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节中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方面的犯罪类型,其特殊主体就是各类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机构的员工,亦包括保险公司从业者。
至于刑事案件的调查与侦破,通常由公安机关承担主要职责,当然若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我们也不能否认检察机关具有直接侦查或是刑事侦查的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除法院自行受理的案件之外,职务侵占罪毫无疑问也是被包含在内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三百八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的合作伙伴有哪些
针对“职务侵占罪中是否存在‘合作伙伴’的说法”这一问题,一般的观点认为并不存在这样的提法。职务侵占罪,全称“职务侵占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之一。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且金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可以明确指出,这些事件中的主要当事人往往都是实施了侵占行为的公司、企业或单位的雇员。如果存在某些人明知他人正在进行职务侵占行为却依然选择提供协助,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人。然而,这种表述并不是我们所说的“合作伙伴”,而是法律层面上的共同犯罪人。按照法律的界定,共同犯罪人可进一步划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三类,具体的认定则需根据相关证据作出裁决。总的来说,看待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并非在于其“合作伙伴”的概念,而是行为者所实施的侵犯行为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务侵占罪中,"单位"界定关键,指依法设立、有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财产支撑,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如公司、企业、公私机构、行政部门及民间团体等,需独立经济资产支持合法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