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情况下,法院仍然有权利对相关案件进行立案。
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代表着案件已经画上了尾声。
若案件证据确凿且满足立案标准,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立案并展开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取保候审种类有哪些
其一,由被取保候审嫌疑人举荐出合适的人员担任保证人,该保证的职责在于确保被保人在需要时能遵守相关法规及司法要求,无暇缺席和耽误审判过程。
若被保人懈怠理睬,保证人未尽到报告之责,“则依法应对保证人处以相应罚款”。
在此类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需向法院提交一笔相关资金作为保证,且一旦违反了相应规定,这笔保证金将被视为违法所得加以没收,同时,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如责令违法者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是视情况决定继续候审,或者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直到审判结束,甚至对违法者进行逮捕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再次做笔录可以吗
在被取保候审的期间内,再次接受笔录调查可谓是司空见惯并具有合法性的行为。通常而言,这可能源于事件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需求,以便更深入地核实事件事实以及补充必要的证据材料。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只要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并且满足了法定的程序与要求,那么这样的做法便无可挑剔。然而,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来说,他们有责任向司法机构如实提供相关的信息和陈述。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再次接受笔录调查并不一定预示着事件发展方向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如若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证据,那么这些都可能对事件的处理结果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这段时间里,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
取保候审期间,法院仍保有对符合条件案件立案的权利。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措施,非案件终结标志。若案件证据充分、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遵循法律程序,正式立案并启动审理流程,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