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境中,确实存在着共同债务仅需要起诉单方面责任人的情形。
这类共债的负债人需为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特权债权人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只需向其中任意一位负债人提出全额或部分请求履行债权。
倘若选择针对某一方进行起诉,在此之后,当这一方承担起超过自身应当负担的那份债务之后,便可依法向其他未被起诉的负债人索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二、共同债务可以改为个人债务吗
共同债务具备无法分割之属性,未经债权人事先授权或法院依法裁决,共同债务不得被改变为个人债务。
若取得了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则可将债务转移至某一方当事人身上单独承担。
然而,尽管夫妻间可自行协商达成有关债务分配的协议,但这类协议仅在夫妻之间产生效力,对于善意的债权人而言,无权对抗其债权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共同债务可以只起诉一方吗
通常情况之下,在面临涉及到共同债务问题时,债权人可以仅针对其中一方进行法律诉讼。共同债务泛指为了保障婚姻家庭日常所需所产生的负债。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享有选择权,既可选择同时起诉所有债务人,亦或仅针对部分债务人提起诉讼。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仅仅起诉某一方可能蕴含着一定的风险。举例来说,如果被诉诸法庭的一方并无充足的资产以支付全部债务,而另外那些应该承担相关债务的人士却未能受到追究,那么这样的话,债权人就有可能难以完全获得偿还。然而,法院在事件审理期间,如确认事实为共有债务情形时,即使只有单一方被起诉,其判决结果仍有可能让其他共同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不过,那些未曾被告知的共同借款人在诉讼过程中未曾参加,他们之后可能会以此作为理由对判决结果提出抗辩。
在特定情况下,共同债务人中可仅对一方提起诉讼。共同债务人负有连带责任,债权人可选择向任一债务人追偿全部或部分债务。若仅起诉一方,该方在履行超过自身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