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期间会不会开庭
在实施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手段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开庭审判的可能性。
监视居住的核心意义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而并非认定案情已经结束。
若在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其他必要工作环节已全部完成,亦且满足开庭审理所需的各项条件时,法院必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妥善地组织并开展相关庭审活动。
在此关键时刻,即在监视居住阶段,受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严格遵守国家范围内的相应法律法规,尽全力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流程和要求,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请律师吗
当知名律师在您正在执行监控居住时,您当然值得享有该项权益。
首先,按照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在其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质询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拥有了代理律师的选择权;
而在这一关键阶段,我们唯一能建议您选择的就是律师。
同样重要的是,如果您是被告人,您有权利随时委托并更换辩护人。
就另一方面而言,若您符合逮捕条件,并且存在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您便可能会成为监禁居所的住户:
(1)身患严重疾病,无法独立生活;
(2)妊娠期或哺乳期内;
(3)您是无其他亲属照顾的失能者唯一的负责抚养者;
(4)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质或出于办理所需,采用监禁居所手段更为妥帖;
(5)经过大量审核后发现,现有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还未办结,因此您需要进入监禁居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三、监视居住期间逃跑被抓怎么判
若在此期间内逃脱,将会构成对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违规现象。这种行为构成了对法律程序的极度漠视与挑战。从刑法的角度来看,此种情节有可能成为法院在衡量刑罚时,作为予以加重惩罚的依据之一。最后的定罪量刑将综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情节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他对于自己罪行的认识和悔过表现,是否存在前科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原本所犯下的罪行相对较轻,那么法院可能会在法定的刑罚范围内,对其进行更为严厉的惩处;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原本所犯下的罪行较为严重,那么他的逃脱行为可能会导致刑罚的进一步加重。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要由法院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裁决。
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旨在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非终结案情。即便在此阶段,开庭审判依然可能发生。一旦案件调查、起诉准备工作完毕,并符合审理条件,法院将依法开庭。在此期间,被监视居住者应严格遵守法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保持高度警觉和责任感。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