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刑事拘留之际,当事人确实有权利聘请律师提供各类法律相关的援助和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以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等在内。
参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者自被官方首次扣留讯息或实施强行措施之日开始,便拥有将某位代理人委任为辩护人的权利。
而被告人则可在任何时间内选择取消或恢复委任辩护人。
此外,负责调查的机构在首次与罪犯进行谈话或是采取强制性措施之时,务必告知他们本身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同时,各地检察院收到矿送审查起诉相关的文件材料之后须在三个工作日之类通知罪犯本人他也有权力委托辩护人。
法院自正式受理案件之日起,同样要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告诉被告人他有权委托辩护人。
如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请求借重律师协助的话,无论是法院、检察院还是经由公安机关,都应立即行驶权限,传达他们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刑事拘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若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她便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当中,无论是侦查、起诉还是审判等环节,对于那些虽然涉及刑事犯罪但却没有被正式拘禁的被告人,为了预防他们逃避相关调查、检察起诉以及审判的过程,将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且依照规定出具保证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听候法律的召唤。
如果涉及以下四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的同时,还需被独立适用附加刑;
(2)或者被判定的刑期较长,尽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
(3)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年轻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出现重大危害性;
(4)若是羁押期限已满、案子仍未审理结束,急需进行取保候审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的取保候审请求。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三、刑事拘留可以延长两次吗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只能进行两次延期处理。依据中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则,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将其拘留对象升级为逮捕标准,应在拘留后的第三个日历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在一些特别的事件中,提交审核批准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而针对那些分布作案、屡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核批准的时限可以延长到最多三十天。换言之,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达 37 天,这包括了一般的 3 至 7 天拘留期以及两次延期的可能性。然而,这些延期都需要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同时还需具备充足的证据和理由支撑才行。
在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咨询、申诉、控告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事人自首次被扣留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委托律师辩护。调查机构需告知此权利,检察院和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若请求律师协助,相关部门应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