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农业户籍居民享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间特定的依附关系取得,并非通过继承方式获取,不能作为独立的财产得到转让或对世继承的资格。
然而,宅基地之上合法建设并持有房屋产权证书的住宅建筑,依法可以作为遗产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在此过程中,土地权益及利用规范也将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获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应在相关规定的范畴内行使宅基地使用权。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农村宅基地完成确权登记手续后,若继承人不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则不得对宅基地进行翻新、改建等行为,直至该房屋自然消亡为止,届时宅基地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怎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确权程序基本步骤为:首先,向所在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请求;其次,村委会将此申请上报并递交到乡(镇)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紧接着,需要提供包含申请书在内的完备材料;最后,在经过严格的审核过程,如果申请材料能够满足确权要求,将会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在此需要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与第五款相关规定,农民的居住用地上的建设,必须经过乡镇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批准;特别是涉及到占用农地的情况,应当依照该法规的第四十四条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而对于那种在出售、租赁、或赠予住所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农民,则将不予批准。最后,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也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及转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适用原则应以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为准绳。《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实际上并未实行全国性的统一标准,而是按照各地方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土地市场价格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制定的。一般的情况是,补偿内容主要涵盖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对于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等自然生长作物的补偿费用等等。此外,补偿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既包括货币补偿的途径,也提供了房屋置换这样的选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补偿标准往往会相应提高;反之,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降低。例如,在一些东部沿海城市,每平米的补偿金额甚至可以高达数千元人民币;而在中西部的某些地区,补偿金额则可能在几百元至一千多元之间浮动。若想了解更为精确且详尽的补偿标准,敬请查阅当地政府所公布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法规,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最为准确可靠的信息。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源自与村集体依附关系,非继承所得,不可独立转让或对世继承。但宅基地上合法住宅可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继承,遵循“地随房走”。非本村集体成员继承人获房后,宅基地使用权受限,不得翻建,直至房屋自然灭失,宅基地归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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