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未报销部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工伤认定后,如果保险赔偿覆盖不了所有损失,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要是单位耍赖不履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么做就是为了保护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全面的医疗救治和合理的赔偿,让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未报销部分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未报销部分怎么办

在进行了工伤鉴定之后,若工伤保险尚未对某些部分进行赔付,通常这部分责任将由用人单位予以承担。

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此项义务,劳动者有权采取包括劳动仲裁在内的法律手段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工伤职工能获得充分的治疗与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认定后工资什么发

当您因为职务所需而引发的意外或是患上了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病时,我们希望您能够理解我们将不得已暂时停止您的工作,以便您能安心地接受工伤医疗的安排。

这个时候,我们承诺您的之前的工资待遇将会保持不变,并会有我们的机构每月按时兑现给您。

当然,这个期限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除非您的伤势特别严重或情况较为特殊,届时经过我们所在地区的城市管理部门认定,我们可能会考虑适当延长,但无论如何延长都是绝对不会超过12个月的。

一旦您完成了工伤评定之后,我们将会终止对您原来薪酬福利待遇的发放,包括原本的奖金和津贴等在内,取而代之的是按照我们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流程为您提供伤残福利服务。

如果您在住院治疗期满后仍然还需要进一步的药物治疗,我们会持续为您提供工伤医疗服务。

这里再次强调,您享有的伤残待遇完全按照我们法律法规制定的原则进行。

对于那些生活无法自理并且在停工期内有护理需求的工伤员工们,我们也将承担起相应的护理责任。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长度,我们会根据每名员工的个人伤情来做出决定,最终参考我们专业的工伤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工伤医疗终结标准》。

我们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您,让您更好地了解我们在工伤处理过程中的程序和规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工伤认定后在家休养的工资是多少

在病情得到了工伤认定并开始进行居家疗养期间,劳动者的薪资待遇通常会保持原有工资福利水准不变。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当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甚至患上职业病而必须暂时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这段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一如既往地予以保障,且应由所属单位按照每月固定时间的方式逐一发放。然而,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若伤势较为严重或情况比较特别,可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进一步确认,适当延长不停工留薪期,但同样不能超出12个月的上限。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具体计算方法,通常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多个方面,但并不包含加班工资在内。具体金额则需根据您个人的实际工资构成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估与确定。

工伤鉴定后,若保险未覆盖部分赔偿,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单位拒绝履行,劳动者可依法采取劳动仲裁等措施维护权益,旨在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全面医疗救治与合理赔偿,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未报销部分怎么办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未报销部分怎么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假如费用未在工伤保险内得到报销,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没有依法给员工购买保险,那么所有赔偿都由单位负责。反过来,要是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但是费用超出了报销范围,单位仍需按照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支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需要找什么部门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工作中如果受伤,用人单位又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在进行了工伤认定后,就会进入报销费用的阶段,而报销工伤的医疗费用除了有一定的流程标准和资料的完整性要求,由谁负责费用承担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了解清楚了,员工才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结此事,那么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费用呢工伤认定后报销: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误工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非法用工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七、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其他情形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⑵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⑶拒绝治疗的;⑷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是会根据费用的所属性质不一样而不同的,医疗费用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而员工的误工费及护理费则是该员工的所在单位按照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来进行一定比例的支付的,所以在进行工伤费用报销的过程中,一定要认清自己所报的什么费用,才好对症下药,找到对应的费用承担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医疗费未报销部分由谁承担
根据法规,工伤保险不报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享受伤残待遇。单位未足额缴纳保险费,需自行支付赔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期限通常不超过12个月,但可经确认延长。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医疗护理,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由单位负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可以全部报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 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关于根据相关规定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工伤认定之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去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报销,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如果说后续还有治疗费用的话,应该进行相关的鉴定或者是认定,然后再去相关部门进行报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医疗费未报销部分由谁承担
根据法规,工伤保险不报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享受伤残待遇。单位未足额缴纳保险费,需自行支付赔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和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期限通常不超过12个月,但可经确认延长。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医疗护理,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由单位负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能全部报销?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 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关于根据相关规定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工伤认定之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去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报销,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如果说后续还有治疗费用的话,应该进行相关的鉴定或者是认定,然后再去相关部门进行报销。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 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关于根据相关规定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工伤认定之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去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报销,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如果说后续还有治疗费用的话,应该进行相关的鉴定或者是认定,然后再去相关部门进行报销。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社保报了部分后工伤报销如何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方法: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10w+浏览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能全部报销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能全部报销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
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关于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工伤认定之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去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报销,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如果说后续还有治疗费用的话,应该进行相关的鉴定或者是认定,然后再去相关部门进行报销。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
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关于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工伤认定之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去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报销,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如果说后续还有治疗费用的话,应该进行相关的鉴定或者是认定,然后再去相关部门进行报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未报销部分怎么赔偿
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有限,超目录的诊疗、药品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等费用需要自掏腰包。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工伤赔偿费用都得由单位承担。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也强调了单位必须依法承担责任。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吗
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关于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也就是工伤认定之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去有关部门进行申请报销,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如果说后续还有治疗费用的话,应该进行相关的鉴定或者是认定,然后再去相关部门进行报销。
未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由哪些部门承担?
[律师回复] 三十天内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由此可知三十天内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案例 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用工单位因未在30日内为员工申报工伤,被判承担在此期间员工发生的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11月,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程某办理了工伤保险。4月,程某因工作原因不慎受伤并住院治疗13天,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事发后,公司未在30天内为程某申请工伤认定,而是由程某自行于6月进行申请。在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完毕后,程某向社保基金申请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但被告知因公司未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 程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未予受理。程某遂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相关费用。 庭审中,该公司辩称,其已为程某办理了工伤保险,上述费用应当由社保基金支付。社保基金拒绝支付,程某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审理认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被告公司未在程某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亦未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延长申报时限,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由被告公司负担。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费是国家向用人单位征收的一种社会保险费,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看似是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实质上也是对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主要的治疗费用都会发生在受伤首月,如果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将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该责任不会因企业办理了工伤保险而免除。只有企业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未报销部分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