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房产证过户

最新修订 | 2024-10-1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离婚时,共有财产要分割。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裁决。要是能协商好,签个协议,再带上离婚协议等材料,去房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过户手续。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房产证过户

一、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房产证过户

离婚诉讼中,若涉及到尚未分割之共有财产之分割事宜,则必须优先与前配偶进行充分且妥善的沟通协商,以达成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协商无法取得一致,当事人有权选择寻求司法救济,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争议事项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倘若经过上述努力,双方最终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书面协议,那么便可按照约定,备齐所需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产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共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权属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房产赠与能够撤销吗

在离婚诉讼中,关乎房地产赠与之撤销与否的问题有多重情况值得我们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第一种情况是离婚协议载明的赠与条款。

作为婚姻结束协议,其主要作用在于解除双方法定设立的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协议中所载明的甲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给予乙方这样的条款,实际上被视为附加解除了双方人身关系的条件的赠与协议

如此,此类赠与过程带有极其明确的条件限制,而且这些条件隐含着特定的道德责任属性。

当甲乙双方按照离婚协议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之后,赠与条件已然成就,依照法律规范,这类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第二种情况则是婚内存续期间的赠与承诺。

在夫妻之间达成有关财产的共识,只需双方为真实意愿表达,且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便应当被认可为有效,并在法律层面上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同样,关于房屋赠与方面的约定,无需履行涉及物权变动的法律手续。

在离婚案子发生之时,法院可以作出房产归接受赠与的一方所有的判决结果。

对于任何一方提出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除非出现欺诈、压迫等情形,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接下来,我们讨论共同赠与子女房产的问题。

涉及的对象,如房产这类重要资产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正式的不动产登记确认极为必要。

至于尚未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子女名字之下的情况,指示赠予行为仍未全部完成,此时赠与人有权利重新考虑这一赠与举动,选择是否撤销此项赠与。

但需注意,如果已经做好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一旦赠与者想要反悔,就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当初的协议存在欺诈或受压迫的情况,否则原则上不应予以撤销或者更改合同内容。《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夫妻离婚抚养费的规定是多少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子女的抚育费用的数额通常是基于孩子的现实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社会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合理地设立。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子女的抚育费可以按照其每个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进行支付;然而,若同时承担着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育责任,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而言,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育费的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的比例来确定。

在确定抚育费的具体数额时,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教育、医疗等特殊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任何改变等因素。

如果原有的抚育费无法保障孩子们在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孩子们因为疾病治疗、学业深造等原因而导致实际需求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抚育费数额,那么孩子们就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增加抚育费。

离婚诉讼中,对未分割共有财产,先与前配偶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裁决。若能达成共识并签协议,备好离婚协议等资料,去房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过户手续。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房产证过户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03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0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离婚可否分割未过户房产
不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则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来解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时未分割的房产如何分割过户
夫妻离婚有未分配房产,应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分割。法院会依房产取得方式、贡献、婚龄等评估。裁决后双方应按结果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房产证、身份、离婚证明、判决书等,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30浏览 2024-08-26
离婚房产分割未过户
10w+浏览2023-09-18
离婚房产分割后未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房屋产权没变更,先协商,不行就起诉。离婚协议里的房产分割条款有法律效力,虽然没登记也有效,但也有风险,比如房子可能被一方乱卖。要注意防范这些风险,保护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产分割后未过户有哪些后果
离婚后财产分割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原所有人权益不变。依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需经登记生效,因此即使一方在约定或抚养判决中取得权利,未经正式登记,房屋所有权并未实际转移。
7浏览 2024-06-15
离婚房产分割未过户
10w+浏览2023-09-02
离婚房产分割后未过户怎么算
在离婚纠纷中,如果房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法律通常会依据“登记为据”原则,即登记簿上登记谁就是谁的。但请注意,双方签署的房产分割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不按协议协助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遵守协议。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后未过户怎么算
离婚纠纷中涉及到房产分割后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时,在法律层面上依然遵循“登记为据”原则,即无论房产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为何人,该房产均暂时被视为其所有。然而,双方签署的有关房产分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其中一方拒绝按照协议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严格履行协议义务。
28浏览 2024-08-25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对于未婚同居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br/>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br/>(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br/>(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br/>综上所述,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br/>【法律依据】<br/>《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br/>《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br/>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br/>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二)<br/>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351浏览
离婚分割财产未过户
10w+浏览2024-03-05
离婚未分割的房产如何买卖过户
离婚后未划分的房产无法直接处置和转让过户。要先对房产进行分割,明确产权归属。双方能达成共识,就签协议;达不成一致,就走法律途径,由法院裁决。明确产权归属后,有所有权的一方才有合法权益进行买卖过户。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后未过户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后房屋未办产权变更,应先协商,不行则房产所有方有权诉请前配偶配合变更。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条款有法律约束力,虽未变更登记也有效,但有潜在风险,如房产可能被另一方擅自处理。要注意防范这些风险,保障自身权益。
36浏览 2024-09-02
假离婚后,财产还未分割,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假离婚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怎么办 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实际上,假离婚是一种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亵渎,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假离婚本身有具有欺诈性,故而不受法律保护,但经过了法定程序,离婚便具备法定效力。假离婚隐含的法律风险不可小觑,常常会弄巧成拙、弄假成真,纠纷不断。 二、假离婚能否按揭买房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426浏览
房产未过户离婚分割
10w+浏览2024-11-16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如果离婚时房产没有公平分配,那么在办理房产证过户前,双方需要先协商解决财产分配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房产的所有权。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明、离婚证书等资料,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明确流程可以帮助双方顺利完成房产过户事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房产证过户
离婚诉讼中,对未分割共有财产,先与前配偶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裁决。若能达成共识并签协议,备好离婚协议等资料,去房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过户手续。
0浏览 2024-09-11
房屋分割未达成协议怎么处理离婚时房子分割未达
[律师回复] <br/>一、离婚时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怎么办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br/>(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br/>(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br/>(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br/>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br/>1)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br/>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br/>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br/>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br/>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br/>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br/>7)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br/>8)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br/>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br/>10)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94浏览
离婚分割房产未过户
10w+浏览2024-11-1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房产证过户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77****251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6****603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463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