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多数情况来看,若检察院对当事人提出了实体刑之量刑建议,那么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后,罪犯将被送往监狱服刑。
在整个司法程序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构成了法院判决的关键参考依据。
然而,最后罪犯是否需要被收监服刑,这仍取决于法院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倘若法院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并判处其实体刑罚,同时又不存在任何法律所规定的暂缓监外执行的特殊情况,那么罪犯通常会被送入监狱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检察院若提出实体刑量刑建议,法院裁决后,多数情况下罪犯将被送往监狱,其建议为判决重要参考。但收监与否由法院依据案情、证据及法律综合判定。若法院定罪并判实刑,且无暂缓执行特例,罪犯则入狱服刑。
二、检察院量刑书会给犯人看吗?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检察机关针对犯罪嫌犯出具的量刑建议书并不需要主动提供给犯罪嫌疑人审阅。
这主要是因为,这类建议书通常会被直接完整地递交给负责审理本案的法院。
然而,在某些特殊个案中,检察机关还可能选择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关乎量刑的相关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简易诉讼程序的案件中,如果检察机关没有安排专人亲身到场参与审判,他们便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制作并且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书,这份文件将与起诉书共同装订在一起,并呈交至法院。
至于量刑建议书本身,则应载明有必要对被告人实施某种法律惩戒,以及确定何种法律条款,给予何种裁决长度,以及如何执行这些惩罚措施等方面的详细内容及其背后的考虑因素和具体论据。
当检察院以量刑建议书的方式向法院提出相关的量刑建议时,法院部门将会把起诉书副本与量刑建议书全部一次性地送达到被告方代表手中
《刑法》第一条
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三、检察院量刑区间法院怎么判
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对于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确实具备一定程度上的参照价值,然而我们必须明确认识到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享有独立的审判权。在法院进行判决时,会全面而深入地研判各类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个案事实、相关证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法院会对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严谨的审查,若经审查后认为该量刑建议合理且恰当,那么法院通常会予以采纳;反之,若法院认为量刑建议存在不当之处,则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独立作出判决。值得强调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都将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
检察院若提出实体刑量刑建议,法院裁决后,多数情况下罪犯将被送往监狱,其建议为判决重要参考。但收监与否由法院依据案情、证据及法律综合判定。若法院定罪并判实刑,且无暂缓执行特例,罪犯则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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