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及程序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条件,其主要内容大致包含:1、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3、对于患有严重疾病、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或是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4、对于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甚至辩护律师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后,决定机关会在收到申请书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就此事做出决策。
如果决定机关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那么必须要向申请人进行说明,同时还要阐述清楚不同意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是什么
对于被取保候审者而言,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有以下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若已经预先缴纳了保证金,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决定没收一定比例或全部保证金作为惩罚措施。
此外,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域;
(二)如遇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动情况,需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上报;
(三)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务必及时到案接受处理;
(四)不允许采取任何形式干预证人正常作证;
(五)严禁毁坏、伪造证据或串通相关人员提供虚假供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被告诈骗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阶段再次面临诈骗罪名的指控无疑是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取保候审仅仅代表着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而非结束。针对新的诈骗指控,有必要对相关的证据及事实进行重新审查和确认。倘若证据确凿且充分,那么这将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决定的改变,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对嫌疑人的重新收押。面对此种情形,嫌疑人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并诚实地陈述事实真相。与此同时,嫌疑人还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全面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并协助他们对新的指控进行深入的证据分析以及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律师将会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充分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寻找事件中的疑点和漏洞,以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为有利的诉讼结果。总而言之,对于新的指控,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并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条件:可能判管制等,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无重大危害,患重病等妇女取保无危害,羁押期满未审结需取保。申请由嫌疑人等提出,决定机关三日内决定,不同意要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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