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倘若婚姻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维持原本的婚姻生活状态,那么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也并非不可能之事。
在此种情境之下,其中一方有权选择向当地司法机构发起离婚诉讼并寻求法律援助。
当法院对这类离婚案件进行审查和裁决时,他们会全面考虑到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以及婚姻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存在如下几种情况,如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沉迷于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等等,法院往往会判定这对夫妻的感情已经破裂,从而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婚姻双方无法调和,可选择离婚。一方可向法院提诉,法院将综合考量情感现状及婚姻破裂事实。证据显示重婚、家暴、虐待、遗弃、恶习不改或分居两年以上等,法院常判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一岁半子女的抚养权会怎么判决
在法律程序中,关于亲子关系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通常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判定的。
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婴幼儿来说,将由他们的母亲负担首要的抚养责任,这已经成为了一项基本原则。
然而,当母亲出现以下情况时,孩子亦可以被考虑交由父亲照顾:
第一,如果母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性质严重的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处,这种情况下,子女应该被交给父亲照看;
第二,如果母亲虽然有抚养未成年人的物质基础,但是却故意枉顾职责,拒绝履行相应的教育和抚养义务,此时父亲可以提出申请,申请法院批准子女由自己抚养;
第三,当存在某些实际情况,使得子女确实不能跟随着母亲生活,例如母亲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给子女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或者母亲品德败坏,对子女的生活和未来发展产生不良的示范效果,甚至是母亲因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入狱,导致不能有效地照顾子女等诸如此类的情况发生时,子女也有权利选择跟随父亲生活。
同时,如果父母亲能够就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谁抚养达成共识,并且他们的决定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那么,这样的协议也是得到法院认可和支持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夫妻离婚一方故意不出现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倘若其中一方故意不露面,那么法院将会采取公告送达这一法律程序来向其传达相关信息。经过公告期限届满之后,对方依旧未能现身应诉的话,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此情况下所作出的缺席判决或多或少都会对未出席一方的权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婚姻双方无法调和,可选择离婚。一方可向法院提诉,法院将综合考量情感现状及婚姻破裂事实。证据显示重婚、家暴、虐待、遗弃、恶习不改或分居两年以上等,法院常判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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