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取得保释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存在再次被司法机构拘留的可能性。
需要明确的是,从法律角度出发,取保候审仅仅只是一项刑事诉讼实施过程中的强制手段,并不能够直接体现出案件办理过程的终结,亦或是能够百分之百地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员不会再度面临拘留等其他刑事强制措施。
若经由执行机关审批许可下,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分子或是被告未能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区,或者是在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情况,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部分或全额没收,同时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其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甚至是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保释后,犯罪嫌疑人仍可能再被拘。取保候审非结案,不保不复发。违规如擅离、变更不报,保证金或被扣,还面临处罚,如悔过书、再保、担保,乃至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严措施。
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不是公安机关
在刑事法律程序中,拘留主要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进行,而拥有法定权力采取此措施的机关往往是公安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所负责的自侦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后意图自杀或逃离,或者其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的潜在可能性,那么人民检察院同样享有决定拘留的权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刑事拘留刑满释放后怎么办
当公诉机关对您作出最终不起诉决定并且您的自由获得释出之后,您应该特别关注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具体事项如下:第一,请务必检查释放文件的完整性以及各项手续是否齐全,以保证释放过程符合法定程序,从而保护您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其次,从此次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至关重要,以此为契机,防止自己未来再度陷入任何非法或者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之中。然后,如果您在被拘禁期间存放在监管机构中的个人财产被扣押、保存或者处置,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领回您的个人物品和财务。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拘留经历存在任何错误或可能已经发生违法行为,那么您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最后,在重新回到社会环境后,您应当积极地重新融入日常生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如果在先前的违法事件中还涉及到尚未完成的行政处罚或者民商事义务,您应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及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保释后,犯罪嫌疑人仍可能再被拘。取保候审非结案,不保不复发。违规如擅离、变更不报,保证金或被扣,还面临处罚,如悔过书、再保、担保,乃至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严措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