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判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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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法律中,犯抢劫罪者若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护理,或属于孕妇、哺乳期妇女,或因残疾、年老体弱而生活无法自理且无社会危害,可申请监外执行。不过,有潜在威胁或自伤自残倾向者则不予批准。申请监外执行需要经过省级指定医院的检查和诊断,并出具证明才行。
抢夺罪判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抢夺罪判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针对犯有抢劫罪的人员实施监外执行的情况,需符合特定的条件要求。

具体来说,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监外执行: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罚犯罪分子,若患有严重疾病,且该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则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为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也可申请监外执行;

最后,若犯罪分子因身体残疾或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且其在监外执行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亦可申请监外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可能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的罪犯,以及存在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将不予批准监外执行。

此外,对于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且必须进行长期治疗和护理的罪犯,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严格检查和诊断,并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后才能予以批准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抢夺罪判刑可以刑事附带民事

抢劫罪诉讼过程中亦允许当事人提出附带民事诉求。

所谓附带民事诉讼,即于司法机构在追究涉案被告者刑事责任之际,同步处理其犯罪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事宜,此类诉讼活动是综合性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抢夺罪判刑标准是多少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涉及到抢夺公有或私有财物的犯罪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犯罪者存在屡次犯案的恶劣行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处罚;倘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可能被课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这几个概念的具体认定标准,需要根据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商议后进行确定。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抢夺罪的量刑标准将会全面考虑到涉案财物的价值、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行为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我国法律中,犯抢劫罪者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监外执行:患严重疾病需长期治疗护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因残疾或年老体弱生活无法自理且无社会危害。有潜在威胁或自伤自残倾向者不予批准。患重病需省级指定医院检查诊断出证明才可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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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犯罪行为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重在“趁人不备,公然夺取”,强调出其不意,另被害人想不到;而聚众哄抢罪重在“哄”与“众”,强调一拥而上进行哄占。
4、从定罪量刑上看二者的区别抢夺罪对参与犯罪的人,不管是一人还是多人都予以处罚;而聚众哄抢罪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进行处罚,这与抢夺罪是有所不同的。正确区分抢夺罪和聚众哄抢罪会使我们能对二者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我们正确认识和运用刑法条文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们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明确的定性以及对犯罪行为进行正确的处罚。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对以后我们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也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这能够使我们能够正确的理解两者的关系,以便能够很快的办理案件和进行案件的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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