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时间可以缩短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时间,通常情况下不能被随意地缩减。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具有明确规定的承继期限。
在法律所赋予的取保候审执行期间里,只在发生特殊状况时如案件有显著进步或嫌疑人对取保候审之规定有所违反等情形,才得以进一步缩减其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可能会经历此种状况。
若你在此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将有被提前拘留的可能性。
反之,若是未发生此类事情,便不必忧虑。
关于是否会提前拘留或逮捕,我们可以探讨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倘若你即将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这种情况是极有可能引发提前拘留甚至逮捕的;
其次,如果你存在潜在威胁到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现实风险,同样可能面临提前拘捕的后果;
再有,倘若你有能力毁灭、篡改证据,干扰证人证言,甚至串供,这类行为同样会触发警方的紧急应对措施——提前拘留乃至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与律师会面交流的正当权益。作为公共辩护人的律师在与已被扣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会面前,通常需在羁押场所内进行。在会面过程中,律师必须持有由律师协会颁发的执业证书、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制度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获取律师协助的权利加以任何形式的限制。然而,在会面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羁押场所的规章制度,严禁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协助以掩盖、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同时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胁、引诱证人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实施其他任何可能干扰司法机关正常诉讼程序的不当行为。
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时间,通常情况下不能被随意地缩减。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具有明确规定的承继期限。在法律所赋予的取保候审执行期间里,只在发生特殊状况时如案件有显著进步或嫌疑人对取保候审之规定有所违反等情形,才得以进一步缩减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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