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是否是结合犯罪行为

最新修订 | 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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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绑架罪不是复合犯,而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绑架罪是指通过非法手段,如绑架、劫持等,强迫或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以威胁或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也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在我国刑法中,绑架罪被视为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绑架罪是否是结合犯罪行为

一、绑架罪是否是结合犯罪行为

绑架罪不属于复合犯的范畴。

绑架罪,是指采取非法手段,强迫、劫持他人,并以挟持本罪行为人相要挟,以获取财务为目的的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该罪行属于单一行为,仅需实施了绑架这一具体动作,便构成犯罪行为。

因其行为性质严重,因此通常会面临严厉的法律惩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不属于复合犯的范畴。绑架罪,是指采取非法手段,强迫、劫持他人,并以挟持本罪行为人相要挟,以获取财务为目的的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该罪行属于单一行为,仅需实施了绑架这一具体动作,便构成犯罪行为。因其行为性质严重,因此通常会面临严厉的法律惩治措施。

二、绑架罪是否有结果加重犯

若构成绑架罪,其可能出现结果加重情形。

如有蓄意伤害被绑架人身心健康,导致其严重受伤或生命终结等情况发生。

按照现行法规,以勒索金钱为驱动实施的绑架行为,以及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行的类似做法,将会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甚至终身监禁,同时还需接受罚金或财产没收等惩罚;

如果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被判处在五年以上但低于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同样也会伴随相应罚金的缴纳。

至于犯下上段所述罪行后,故意杀害被绑架人,或是进一步对其施加不可逆转伤害的罪嫌疑人,则可能遭受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惩戒,且其财产亦将被全面没收。

若是出于勒索金钱目的而采取偷盗婴儿或幼儿的行为,那么其亦须参照上述条款进行惩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绑架罪是否向本人索要财物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绑架罪并非须向受害者本人索取财物方可构成。所谓绑架罪,乃是以强迫、威胁、恐吓被害人等手段,向第三方提出非法意图从而达到索取贵重财产乃至将其作为人质的犯罪行为。因此,该犯罪过程中勒索财物的对象并不仅局限于被绑架者的直系亲属、朋友或其他相关关系人士,实施绑架行为且具备明确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的主观故意,便有可能构成绑架罪。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绑架罪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绑架罪的判定往往会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实际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等多个层面的因素。

绑架罪不属于复合犯的范畴。绑架罪,是指采取非法手段,强迫、劫持他人,并以挟持本罪行为人相要挟,以获取财务为目的的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该罪行属于单一行为,仅需实施了绑架这一具体动作,便构成犯罪行为。因其行为性质严重,因此通常会面临严厉的法律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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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行为很相似,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

一,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

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有的纯属索然无辜。因此,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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