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可以问法院吗
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事主完全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与此案有关的最新信息。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代表该案件已经彻底结束,在整个司法程序的过程中,所有涉及方都有权知晓案件的发展动态以及可能产生的最终结果,而法院同样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义务来,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地对各方事主的合理咨询给予反馈和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开庭前收监一般多少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通常会在开庭前三日对当事人实施拘留。
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若开庭前对被告采取了候审的拘禁措施,则表明法院很有可能做出实刑判决,以此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序推进与执行。
此类情节具体而言如下述:
首先,在任何形式的刑事案件中,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在内的司法机构,如果发现尚未进行逮捕或者即使已经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被告、犯罪嫌疑人,那么为了防止他们逃脱侦查、提起公诉以及审判过程,他们便有权强制令被告提交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也必须向其颁发保证书。
此保证书承诺当需要时,被告可以随时进出法院或减缓抗辩期限,这正是公安局、检察院及法院三方针对被告实行的一套干预措施;
其次,被告(指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者辩护律师,均有权请求改变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做不诉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旧罪或新罪的情况下,一般而言,无法对其进行不起诉处理。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仅为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环,而非最终裁决。在此期间再度实施犯罪行为,无疑彰显了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较高社会危害性,这使得他们并不满足不起诉的相关条件。对于此类情形,新罪将与原案合并审理,司法机构将会依据具体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罪行、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时,才存在获得不起诉处置的可能性。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的情况下,一般难以符合上述条件。
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事主完全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与此案有关的最新信息。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代表该案件已经彻底结束,在整个司法程序的过程中,所有涉及方都有权知晓案件的发展动态以及可能产生的最终结果,而法院同样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义务来,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地对各方事主的合理咨询给予反馈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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