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刑事拘留的条件是哪些
刑事拘留之要件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者;
在其身旁或居所内发现确凿犯罪证据者;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者;
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中国刑事拘留最高多少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一般的情况下不会超过14天,特殊状态下最长可达37日。
需要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通常意义上的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处罚,而是一种针对特定案件的暂时性强制措施。
因此,刑事拘留在程序和时间上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与限制。
对于超过法定时限的刑事拘留行为,我们称之为“超期拘留”。
在此期间,无论是行为人自身还是他们的家人,都有权委托专业的诉讼代理人进行相关处理,或者他们本人也可以提出申诉请愿,请求相应的执法机构适时变更拘留措施。
尤其重要的是,当拘留日期超过37日以后,执法机构应立即对此作出相应的调整,甚至可以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拘留措施转换成逮捕;
或者如果判定行为人没有任何涉及犯罪的证据,那么可以直接将被拘留者释放。
这些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来实施的。
根据这部法律,刑事拘留的最高时长就是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期间的阶段,律师依法享有探视涉嫌违法之人的权利。当律师与被关押的涉及违法行为者进行会面时,若经侦查机构依据事件具体情况及实际需求认定有必要,其有权派遣代表陪同在场。然而,律师会见这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目的在于向他们提供权威的法律意见,详细地了解案情发展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以及代为递交申诉、控诉等相关法律文件事宜。这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为了日后的辩护诉讼工作能够顺利展开而作好充分的准备。值得强调的是,凡是律师参与的会见活动,均须持有由国家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律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合同或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资料。
刑事拘留之要件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者;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控其为罪犯者;在其身旁或居所内发现确凿犯罪证据者;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者;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可能性者;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者;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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