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刑事拘留被释放之后所产生的赔偿事宜,首先需要对拘禁本身进行严谨的审查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误判条件。
若确定为误判,则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索求赔偿的权益。
这种赔偿主要涵盖了对个人自由权利遭受侵害所产生的赔付金,该金额可以依据国家在过去一年间所统计计算得出的员工每日平均工资为基础来计算。
除此之外,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补偿也有可能包含在内。
需要强调的是,倘若被拘留人本身存在违法行为,且这些行为直接导致其承受拘禁之苦,那么他将无权享受任何形式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刑事拘留释放后的赔偿,先审查是否误判,误判则被拘留人可索赔。赔偿包括以日平均工资为基础的自由侵害赔付金,可能有精神补偿。若被拘留人自身违法致拘禁,无权赔偿。
二、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在刑事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经刑事拘留之后,只要他们满足特定的保释条件,便可依法申请保释。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对于那些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假如其所犯之罪属于轻微性质,又或者可能会面临长期以上的刑期,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身处怀孕期、哺乳期间,并且在进行保释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性,亦或是在拘留期限届满之际仍然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保释的情况下,那么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就有资格获得保释。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事拘留后会见律师规定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当犯罪嫌疑人接受刑事拘留之后,拥有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明确权利。关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见面规定如下:律师若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以及来自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来申请接见尚处于羁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在得知信息后,应依据实际情况尽快安排会见事宜,并且最晚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然而,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犯罪等性质特殊的事件,在事件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若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同意。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其谈话内容不会受到监听,但是看守所仍可对会见过程进行必要的监控。在会见过程中,律师享有了解案情并向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其他帮助的权力。
刑事拘留释放后的赔偿,先审查是否误判,误判则被拘留人可索赔。赔偿包括以日平均工资为基础的自由侵害赔付金,可能有精神补偿。若被拘留人自身违法致拘禁,无权赔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