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什么情形收监

最新修订 |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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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是违反了规定,擅自离开市县、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告知自己的变动情况、传唤不到案、妨碍证人作证、毁灭证据或者串供,那么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就会认为取保候审的决定是不合适的,可能会撤销或者调整取保候审的措施。要是改成逮捕,被告人就会被重新关押。
取保候审期间什么情形收监

一、取保候审期间什么情形收监

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物种,若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规定行为,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而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或因住址、职业岗位及联络方式的变动,未能于二十四小时内如实告知执行机关;

传唤期间不能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妨碍证人提供证词;

销毁、篡改证据甚至干扰与他人串供

无论该行为由何方邂逅并发现,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一旦确认对上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物种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不恰当,都应立即予以撤销或是相应地予以调整。

若是最终做出了变换羁押方式为逮捕的决定,相应的被告人士将面临重新收押的境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若擅自离市县、未及时告知变动、传唤不到、妨碍证人、毁改证据串供等,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确认取保不当,应撤销或调整。若改为逮捕,被告人将被重新收押。

二、取保候审期间会被收监

当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犯产生了必须要撤销其取保候审的不合法行为时,起监督作用的执行机关就必须依法取消对该名犯罪嫌犯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将其重新逮捕入狱。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以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已经获得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发出强制命令,禁止他们前往特定场所,亦或是禁止与特定的人士进行会面或通信往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还需要录口供

在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中,有可能需要提供口供信息。然而,取保候审与事例的常规调查结束之间还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局或其他司法机构有权根据事例的具体进展情况及需求,对那些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展开必要的询问,并依据此询问结果制作相应的口供记录。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新的证据线索的出现,或是对于原有证据的进一步核实等因素,皆可能引发再次录口供的要求。对于被取保候审者来说,他们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构的工作,将事例相关的真实情况向司法机构作出详尽的陈述。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取保候审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又或者没有按照实际情况如实陈述,那么其原本享有的取保候审权益可能会被撤销,相关的强制措施也可能予以改变。

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若擅自离市县、未及时告知变动、传唤不到、妨碍证人、毁改证据串供等,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确认取保不当,应撤销或调整。若改为逮捕,被告人将被重新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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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3、《刑法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严重暴力犯罪能不能取保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上虽然有一定的问题,但也可以找律师来帮助自己进一步的辩护。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怎么样辩护,您可以通过本网站提供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来解决。
什么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什么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特点 与国外的保释制度相比,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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