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前要多久通知
便在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即将临近之际,执行机关必须提前十五日向决定机关提交书面通知,以便决定机关能够在期限届满之前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之时,再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通知执行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以下详细阐述了申请取保候审时保证人必须满足的各项条件:
首先,保证人必须与案件本身毫无关联性。
即,确保其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及的犯罪行为无任何利害干系;
其次,保证人需具备充足的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这意味着,保证人需拥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再次,保证人不得受到任何政治权利的剥夺或人身自由的限制;
最后,保证人能提供固定的收入来源及居住场所,且在被保证人所在地点亦应设有自身长期定居之所,同时具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收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的律师会见吗
在取保候审的阶段,律师有权进行会见。
这意味着,取保候审的措施并不会限制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间进行会面的权益。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乃是法律所赋予他们的重要权利之一。
律师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向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协助,深入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等等。
在进行会见的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看守所的各项规定。
此外,律师的会见行为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事例得到公正审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律师在进行会见时,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
便在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即将临近之际,执行机关必须提前十五日向决定机关提交书面通知,以便决定机关能够在期限届满之前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之时,再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通知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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