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后公司不服上诉我需要应诉吗
若您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被指控,公司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并决定提出诉讼,那么作为当事人的您,通常有必要进行应诉。
通过应诉,您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庭清晰明确地阐述您的立场以及所掌握的证据。
反之,如果您选择不参与应诉,则可能会面临对您不利的判决结果。
因此,建议您务必积极做好相关证据及资料的准备工作,以便在仲裁阶段为您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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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劳动仲裁后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随着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效应生效之后,若需要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其流程如下所示:首先,是申请环节。相关的申请人应前往下达该裁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及所需递交的相关材料。其中,这些材料包括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等,此外还需要准备好上述文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如有可能的话,您也可以提供被执行方的资产信息,这将有助于执行效率的提升。其次,法院会针对申请进行审查,一旦确定满足强制执行的条件,便会接收强制执行的申请并予以立案处理。紧接着,法院执行机构收到法院发送的移交执行书后,将会通知被申请人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的判决义务。倘若被申请人未能在执行期限届满之际履行自身义务,亦或是在接到执行通知后,试图通过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的,执行员有权立即启动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强制冻结或划转被申请人名下的存款;(2)强制扣留被申请人的薪资等收益性款项;(3)强行变卖被申请人拥有的全部财产,同时也有权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4)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性的查询、搜查,明确是否存在任何隐匿的财产。当法院发现被申请人无力偿债时,它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高额消费行为,甚至把其纳入信用失信者名单以督促其尽快承担裁判义务。在穷尽各种执行方式之后,法院可能会决定暂时终止此案的执行,直到被执行人员再次积累、获取到财产,以便在适当时候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人员执行程序过程中使用强制执行措施时,需要向被申请人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记录整个执行过程并邀请相关人员参与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
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三、仲裁后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若在仲裁裁定颁布且具备相应效力之后,用人单位对依照裁定所应担负之赔偿义务仍未履行,您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进行强制执行申请之时,您需备妥仲裁裁决书、申请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执行手段,例如查询、冻结、划拨用人单位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出售或拍卖其财产等等。此外,对于用人单位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行为,可能将受到法律追责,包括罚款、拘留等严厉处罚。请您务必关注并理解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的时效限制,这个期限通常为两年。该时限自仲裁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起算。在此期间内,您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用人单位的财产信息和线索,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与实现。
若您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被指控,公司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并决定提出诉讼,那么作为当事人的您,通常有必要进行应诉。通过应诉,您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庭清晰明确地阐述您的立场以及所掌握的证据。反之,如果您选择不参与应诉,则可能会面临对您不利的判决结果。因此,建议您务必积极做好相关证据及资料的准备工作,以便在仲裁阶段为您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