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受害者赔偿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10-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案件的赔偿没有统一标准,需综合多方面来考虑。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伤残赔偿金等。赔偿金额的大小,取决于受害者的经济压力和受伤程度。如果造成严重伤残,赔偿金额会大幅增加。
故意伤害罪受害者赔偿多少

一、故意伤害罪受害者赔偿多少

对于故意伤害罪中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并无固有的明确标准,必须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考量。

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受害人因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因伤停滞的工作效率损失带来的误工补偿、护理人员开支、营养补给所需的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伤残赔偿金等等。

最终赔偿款项的具体价值应当依据受害人实际的经济负担和伤势的严重程度合理评估得出。

通常而言,假如对受害者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伤残后果,那么相应的赔偿款额将会相当可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的受害者赔偿无固定标准,需综合评估。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伤残赔偿等。赔偿金额应根据受害者的经济负担和伤势严重度确定,若造成严重伤残,赔偿额将显著增加。

二、故意伤害罪应该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案件中,若被告人导致受害者轻微受伤,司法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判定,通常会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倘若被告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伤害他人,致使受害人重伤,将面临的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情况极其严重,例如致人死亡或使用极端残酷手段致人重伤并因此导致严重残疾的,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所谓“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当我们谈及故意伤害罪时,其构成要件主要涵盖如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这意味着他们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与后果有清楚的认知和预见能力。

其次,在主观方面,罪犯必须具有明确的意图或动机,即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且对此抱持着积极追求或放任不管的态度。

再次,从客观角度来看,罪犯必须实际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且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必须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严重程度。

此处所指的损害不仅包括破坏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还包括损害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

最后,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值得强调的是,伤害行为的手段、情节等因素同样会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故意伤害罪的受害者赔偿无固定标准,需综合评估。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伤残赔偿等。赔偿金额应根据受害者的经济负担和伤势严重度确定,若造成严重伤残,赔偿额将显著增加。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伤害罪受害者赔偿多少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5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56****819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40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780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故意伤害罪受害者赔偿多少
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这些赔偿金额的高低,会受到受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伤势严重程度的影响。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伤残情况,那么赔偿金额通常会大幅增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故意伤害罪受伤者用坐牢吗
在故意伤害案中,受害人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入狱,因为故意伤害罪主要针对的是实施伤害行为的人。受害者的身份使他们免受这些法律后果,除非他们自己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简单来说,法律保护受害者的清白,确保他们不会因为受害而受到惩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怎么又拽了个受害者
[律师回复]
1、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人数和来源的司法认定非法集资罪中,关于“社会公众”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一)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
(二)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4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受害者受害者是否应获得民事赔偿
[律师回复] 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是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应当充分吸收单纯民事赔偿中衡平原则的合理内容,在确定侵权赔偿范围时,必须充分考虑被告人赔偿能力,以已经查明的被告人现有的财产份额为限,并以此作为判决依据之一,恰当下判。如果被告人有全部赔偿能力,就判全部赔偿,如果仅有部分赔偿能力,就判处部分赔偿,如果确无赔偿能力,则判不予赔偿。另一种观点认为,在解决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问题时,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与侵权行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范围对等,不能因被告人赔偿能力有限或没有赔偿能力而少赔或不赔。理论上的分歧,带来了审判实践中的做法不一。据调查,当前对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按实际损害赔偿原则,判决赔偿;二是判决不予赔偿;三是裁定驳回;四是在裁判文书的主文部分不予判决或裁定,只是在判决的“本院认为”部分,阐明不予赔偿的理由。笔者主张对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同普通民事诉讼一样,不论被告人有无经济赔偿能力,应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害全额判赔。 首先,应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设立的宗旨。我国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根本在于依法、公正、高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一方面在程序上利于当事人诉讼,免遭讼累;另一方面在实体上使刑事被害人所遭受的不法侵害能在经济上、物质上得到及时的补偿。如果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查明目前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不按实际损害判决赔偿,以后,被害人发现被告人有赔偿能力,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又超过了诉讼时效,被害人的损失追偿就得不到保证。 其次,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演变。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三个司法解释之中,一是最高《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具体规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时应考虑当事人的赔偿能力,如果被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被告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但《解释》和《规定》均取消了类似的规定,而是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该立法的旨意是对被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被告人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或被告人确无赔偿能力的,人民仍应受理并依法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再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现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以《解释》和《规定》为准。 第三,从《规定》的内容来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主要有两种:一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二是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以上二种损失,在《规定》实施之前,均是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以下简称《解释(试行)》) 第八十六条规定:“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已经得到退赔而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释(试行)》下发后,对因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遭受的物质损失也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各普遍感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过宽,影响刑事案件的及时审结。正基于此,《规定》才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于赔偿 第一种损失,而将 第二种损失排出附带民事诉讼之外,规定以民事诉讼方式解决。《规定》的立法精神是,对这两种损失,受害人均应受偿,只是可选窢担促杆讵访存诗担涧择不同的途径。同是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果按附带民事诉讼要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而以民事诉讼解决即不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显然与立法精神不符。而且 第一种损失,被害人并非仅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追偿,按照《解释》 第八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如果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在刑事审判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倘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依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而判决,而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又按实际损害赔偿原则判决,势必出现一事出两果的尴尬局面。 第四,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能力不同。前者解决的是违法行为的责任性质,是一个审判阶段的问题,而后者则是履行能力问题,是一个执行阶段的问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罪受害者能拿多少钱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赔偿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受害者的伤情、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营养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一般来说,如果是轻伤,赔偿金额主要集中在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方面;如果是重伤,赔偿金额会大幅增加,还会包括长期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用以及对受害者未来生活的影响等方面的补偿。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受害人构成轻伤,检察院起诉加害人,通知受害人或者受害者的监护人吗
[律师回复] 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被告人姓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如果追加嫌疑人。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开庭时间和地点。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是一个连带责任,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是需要通知的,那么如果被害人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要求,那么必须通知,因为加害人对于赔偿被害人人身财产损失,详见以下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受害人构成轻伤,检察院起诉加害人,通知受害人或者受害者的监护人吗
[律师回复] 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被告人姓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如果追加嫌疑人。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开庭时间和地点。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是一个连带责任,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是需要通知的,那么如果被害人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要求,那么必须通知,因为加害人对于赔偿被害人人身财产损失,详见以下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罪受害者上诉需要注意什么
当你被人故意伤害并决定上诉时,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你得清楚自己上诉的权利和时效,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2.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比如伤势鉴定、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 3.有条理地阐述上诉理由,这可以包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量刑问题等。 4.与律师密切合作,确保上诉策略的可行性。 要记住,上诉是件很严肃的法律事务,需要精心策划和实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受害人构成轻伤,检察院起诉加害人,通知受害人或者受害者的监护人吗
[律师回复] 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被告人姓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如果追加嫌疑人。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开庭时间和地点。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是一个连带责任,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是需要通知的,那么如果被害人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要求,那么必须通知,因为加害人对于赔偿被害人人身财产损失,详见以下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拿刀故意伤害怎么赔付受害者的?
故意伤害他人是按照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还要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可以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醉驾撞到了人,现在被拘留着,那个受害人写了谅解书,请问受害者写醉驾受害者写谅解书有用吗,谢谢
[律师回复] 醉驾不需要谅解书,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书面谅解书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缓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
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3]14号 2013年12月23日发布 2014年1月1日实施)规定,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罪受害者赔偿多少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