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借款未归还且经由法律程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时,其所要承担的后果往往颇为严峻。
他们有可能受到相关机构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查询与冻结,以及对其个人财产实施强行的扣留、转移、出售或分配;
此外,他们的部分财产也存在着被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及变卖的风险;
同时,他们还有可能面临高额消费限制及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后果。
这些严重的举措将会给个人的信誉度及其日常生活带来深远而切实的影响,例如,可能导致他们无法正常搭乘飞机、高速铁路,或者无法获得贷款等诸多方面的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借钱不还法律时效如何
借出款项而未能按时索回,若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
一般情况下,若债权逾越诉讼时效期限则会转化为自然债,失去法律效力,但以下几种情形可例外:
即使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如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则不再受诉讼时效约束。
2、双方再次达成协议。
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当事人之间重新达成关于原债务的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对其给予充分保护。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名确认。
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限,信贷机构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逾期贷款通知,此时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进行签字或盖章,视同为对原债务的再度确认,故此债权债务关系仍获得法律保护。
债务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以核查债务事项,此举可以被理解为对债务的重新确认,因此该项债权依然具有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不还法律有什么新规定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接受贷款的一方必须遵守承诺的还款期限,按时归还所欠本金和相应利息。倘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那么贷款提供者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违反合约条款的法律后果,例如需支付逾期利息等赔偿金。再者,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自身的行为表现出无力履行偿债义务,贷款提供者亦可选择在合约到期日前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借款不还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果严重。可能被查冻银行账户、扣留转移财产,部分财产被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受高消费限制和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个人信誉和生活,如无法乘飞机高铁、无法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