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犯罪是否存在主犯与从犯之分?
若发现有人从事上述相关行为者,其可能涉及到寻衅滋事犯罪问题,案中须明确有否主犯和从犯的存在。
具体来说,如果出现以下四种寻衅滋事行为任一种,给社会秩序带来了重大破坏,那么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
(1)无缘无故地殴打他人,情节极其恶劣的;
(2)疯狂地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亦是相当恶劣的;
(3)强行夺取或无理占有、损坏他人财产,情节严重的;以及(4)在公共场所挑事生非,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使其严重混乱。对于那些煽动聚集众多人员多次实施上述先前所述行为,且对社会秩序构成极大破坏的人,应予以严惩,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同时课以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有哪些
寻衅滋事,即个人或集体进行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或任意损害、占有公私财产及实施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之和。
对于一般性的寻衅滋事不良行为,应给予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处分,同时可处以五百元以内的罚款惩罚;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处分,并罚以一千元以内的罚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寻衅滋事行为已达到严重程度,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危害时,便会形成寻衅滋事罪。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此类犯罪者将被判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期,并且在团伙活动中曾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进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可能伴随的罚金处罚。
接下来,我们要讨论如何判断哪些行为具有“情节恶劣”之特征。
首先,无差别地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且具有以下至少一种情况者,皆可视为情节极为恶劣:
2)引发受害者出现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极端严重后果;
3)长期多次地肆意殴打他人;
4)携带危险武器对他人施暴;
5)随意殴打精神状况不稳定的人士、残障人士、流浪乞讨者、老年人群体、孕妇群体以及未成年人,并因此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6)在公开场合公然无理殴打他人,扰乱现场秩序,并使公共场所陷入严重混乱状态;
7)其他任何让情节显得更为恶劣的情形。
其次,追逐、拦截、谩骂、恐吓他人,以此来破坏社会秩序。
与上述相同的考察方式也适用于此种行为,具体来说,如果此类行为是多次发生的,并且已经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那么就意味着已达到了恶劣的程度。
同样,在携带非法武器进行追逐、拦截、谩骂和恐吓时,同样构成情节恶劣的标准。
此外,当这类行为涉及到精神状况不稳定的人、残障人士、流浪乞讨者、老年人群体、孕妇群体以及未成年人时,将判定其性质严重恶劣。
另外,直接影响到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情况,同样可以视为情节恶劣。
最后,符合以上所有条件,仍不能判断情节是否恶劣的,也必须按照情节严重的情况处理。
最后,如果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坏、占有他人财物,那么就要看这种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具体而言,存在以下至少一个情形公交车可视为情节严重:
1)强行夺取他人财产的价值达到1000元人民币以上,或者任意侵害、占有他人财产的价值达到两000元人民币以上;
2)屡次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或者任意侵犯、占有他人财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3)强行夺取或任意侵占精神状况不稳定的人、残障人士、流浪乞讨者、老年人群体、孕妇群体以及未成年人的财产,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
4)引发受害者出现精神失常甚至自杀等极端严重后果;
5)对受害者的正常劳动、生活、生产、经营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6)其他任何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有什么后果吗
寻衅滋事乃一种极为不合法之行为,可能导致如下方面的深远影响:第一,即面临行政处罚。依据中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寻衅滋事者有可能遭受拘留、罚款等严厉惩处;其次,负有民事赔偿之责。如因该行为而给他人带来生命健康或财产损失的,势必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义务;更为严重者,若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届时将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如此,此类违法行为还极易对当事人的个人名誉以及社会评价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在实际法律操作过程中,对于具体的法律后果,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情节轻重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地考量与判断。
寻衅滋事犯罪存在主犯与从犯之分。涉及此犯罪行为者,需明确区分主犯和从犯。行为包括:无故殴打他人、追逐辱骂恐吓他人、强占或损坏他人财物、在公共场所挑事生非。煽动聚集多次实施前述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大破坏者,应严惩,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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