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取保候审严重嘛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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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侵犯著作权的取保候审行为是否严重在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情况下,若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特定条件者,则无法进行此项措施。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即: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时,则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侵犯著作权取保候审严重嘛

一、侵犯著作权取保候审严重嘛

侵犯著作权被取保候审的严重性

若某宗涉嫌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满足特定条件,如犯罪行为人有机会被判处管制拘留或单独适用附加刑;预估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等情况,便可依法向公安部门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侵犯著作权应承担哪些责任

首先,从法律角度分析,侵犯著作权所涉及到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接下来,针对具体侵权行为,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其中包含且不限于诸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公开向被侵权赔礼道歉,并进行合理经济补偿等多种方式的民事负责。具体而言:未经著作权持有人许可就擅自发表其作品;无视合作作者权益,在没有得到同意的情况下把与他人共同完成的作品当成自己独立创作并公开发布;为追求个人名声,无事实依据在他人作品上署名;对他人作品恶意扭曲、修改;非法抄袭他人作品;虽未经著作权所有者允许,但通过展出、录制视听作品、改变、翻译或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应支付稿费却未支付即使用他人作品;以及任何其他侵犯版权和相关知识产权的行为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此之外,当侵权行为直接损害了公众利益时,主管著作权的机构会责令停止侵权活动,给予严厉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销毁存在可能产生传播风险的侵权复制品及其主要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工具及设备。如果违法活动的收入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人民币,那么该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处以违法经营数额至少一倍至最高五倍的罚款;若违法经营所得数额无法确定,或者小于或等于五万元人民币,罚款金额将限制在二十五万元人民币以内。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由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三、侵犯著作权十年怎么判

依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倘若侵害著作权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触及刑事犯罪这一领域。关于其法定刑罚幅度,我们可以了解到,轻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施加罚金刑;而若情况特别恶劣,法律亦可能给出严厉判决,即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施加重金刑。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实际案件的具体量刑标准,实则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侵权行为的属性、情节之轻重、引发的后果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何谓“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定,往往需要综合考量多个层面的因素,比如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侵权复制品的数量等等。因此,如果您面临着侵犯著作权的相关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与指导。

侵犯著作权若满足特定条件,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留或附加刑,且取保候审不会威胁社会安全,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但取保候审仅为临时措施,案件仍会进一步审理,若最终判决有罪,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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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以上可简单可以概括为两档量刑标准:
1、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1)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
(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
(4)其他严重情节
2、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违法所得数额十五万以上;
(2)非法经营数额二十五万以上;
(3)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两千五百张(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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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著作权侵权是职业打假人举报的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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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的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第五十三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期满不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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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五)未经许可,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汇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赔礼道歉,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复制,复制、放映;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表演,应当根据情况;
(八)制作,承担停止侵害,播放或者复制广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发行、消除影响,复制,法律,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电视的、设备等,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广播、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复制品、发行;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构成犯罪的,没收,并可处以罚款、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法律、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情节严重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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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公司的同事因为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被抓,老板就报警了,结果现在发现同事还存在职务侵占的问题,准备选一个报案登记,私自挪用资金罪严重还是职务侵占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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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的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 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 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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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是职业打假人举报的嘛
对于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不一定就是职业打假人进行举报的。有可能是权利人自行发现以后可以进行投诉或者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制作权是受到保护的,任何人有侵权的行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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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翻译作品的著作权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比如当事人把国外的一些经典文集翻译成了中文,那么作为翻译者,就对翻译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在翻译这件作品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要不然的话,翻译作品,本来就涉嫌侵犯别人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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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侵权和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审理
[律师回复] 发文单位:安徽省高级人民发布日期:6-13执行日期:6-13为正确审理著作权、商标、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审理商标、专利、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定赔偿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条确定商标、专利、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应当以能够弥补权利人因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为限,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第二条对商标、著作权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可以基本查清,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证据规则和通过证据的采信可以对赔偿数额予以确定的,不应直接适用法定赔偿。对专利侵权案件只能在确已查明侵权行为人构成侵权并造成权利人损害,而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不能确定,又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供参照,或者在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情况下,方可适用法定赔偿。
第三条在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依据证据规则,就有关待证事实积极举证,否则不应因此当然免除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第四条确定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权利人可能的损失或侵权人可能的获利;作品的类型、合理许可使用费,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权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独创性程度;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方式、时间、范围、后果等因素。
第五条确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侵权人侵权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信誉及价值,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等因素。
第六条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侵权产品和被侵权产品的类型、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评估价值、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商誉损害、侵权持续的时间、范围、后果等因素。
第七条权利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超过两年的,如侵权行为在时仍在继续,确定法定赔偿额的时间,应自权利人向人民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
第八条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将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列入赔偿范围。前款所称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和调查取证费、审计费、交通食宿费用、诉讼材料印制费、以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或诉讼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等。人民对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开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应当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赔偿与合理费用、律师费的赔偿可以分别适用,也可以一并考虑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但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的赔偿数额中已包括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的,不得再另行决定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的赔偿。法定赔偿数额与合理费用、律师费的赔偿数额之和,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50万元上限范围。
第十条本意见中所称的"律师费"是指当事人与其代理律师依协议确定的律师费。但是赔偿的律师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其超出部分不予支持。被控侵权人侵权行为成立,但不承担赔偿责任,可按权利人诉讼请求被人民支持情况酌情确定律师费。
第十一条适用法定赔偿酌情确定具体数额时,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具体分析确定赔偿数额所考虑的因素。
取保候审案件严重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比较严重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适用条件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
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取保候审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
取保候审案情严重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比较严重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适用条件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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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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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取保候审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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