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被打打人者还会追责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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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某些情况下,酒后代驾随意滋事惹是生非并因此遭受暴力事件的伤害,此时,对方反过来也可能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这并非绝对的情况,因为在法律范畴内,还存在对方行使自卫权而豁免责任的可能性,因此具体情况仍需依申请人所遭受到的身体侵害程度来确定,若该事件已经导致受侵害人达到轻伤或重伤级别,那么此时对方明显构成自卫行为过度的情形。然而,在此类事件中,其实双方都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
寻衅滋事被打打人者还会追责吗

一、寻衅滋事被打打人者还会追责

寻衅滋事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身体伤害,打人者是否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饮酒后发生寻衅滋事行为且遭到他人反击时,并非必然意味着施暴者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会认可对方所采取的反击行动为正当防卫,因此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受攻击方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或重伤级别,则对方明显存在超越正当防卫范畴的过激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此类事件中,双方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被刑拘几天会判刑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而遭刑事拘留,那么其最终所面临的刑罚可能将包括但不限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等多种形式。

假如被告人于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发现曾多次招募他人共同进行寻衅滋事行为以致社会秩序遭受严重扰乱,那么法庭或许将判处被告五年以上但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可同时附加罚金刑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的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倘若有人蓄意采取如故意伤害他人、任意追逐、拦截、漫骂、恐吓他人等诸多寻衅滋事行为中的其中任何一种,且这些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了不良影响,那么其将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相应的刑罚惩处;

同样地,若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起哄喧哗,导致公众场所的正常秩序陷入严重混乱,他们也会面临相同的惩罚;

然而,若被告人在指控期间竟是多次纠集他人从事上述行为(不论次数多少),从而对社会秩序产生极为严重的干扰和破坏,那么他便会被判以五年以上但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同时施加罚金作为额外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被关看守所14天会放出来吗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寻衅滋事乃是一种严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若涉案人员被依法羁押于看守所,往往意味着当地公安部门正针对此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与严格审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案件的实质细节及证据链条考量,做出释放嫌疑人或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决策。例如,倘若案件存在证据缺失或嫌疑人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等特殊情形,公安机关便有可能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予以释放;然而,若案件证据确凿且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则可能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由后者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各位务必注意,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原则,实际情况还需结合各案情的独特因素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综合判断。若您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存有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当地资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更为精准详尽的解答。

寻衅滋事致人受伤,打人者需承担法律责任。酒后滋事遭反击,是否为正当防卫需具体分析。若受害者伤势严重,攻击者可能超出正当防卫范畴,亦需担责。双方均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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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寻衅滋事者打成轻伤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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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第277条将刑事和解的范围限定为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显然,寻衅滋事罪不符合以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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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前述 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前述 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前述 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的,要看是否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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