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签了三方之后还能再签吗
大学生签署三方协议之后能否
再次签署通常情况下,三方协议仅允许签订一次。这份文件旨在明晰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在学生就业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及所承担的责任,从而有效解决了年轻毕业生在户籍、档案管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诸多方面的相关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在毕业生前往用人单位报到以及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无异议之后,该份协议将自动终止其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确实如此。
只要签署了劳动合同,若仍处在该年度毕业季节,那么我们依然可以将其视为应届毕业生。
换句话说,所谓应届毕业生便是在相应年份毕业且顺利完成学业的人群。
详细来说,在校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最后一年内,即可被归为应届毕业生的范畴。
然而,如果超过了应届毕业季,转而在第二个毕业年间,那么便不再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而是转变为往届毕业生。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应届毕业生指的就是那些在应当毕业年份顺利毕业的学子们。
凭借着这一优势,应届毕业生有资格报考国家公务员职务,这一信息早已深入人心。
在毕业之前,他们可以先行参加考试,待顺利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再进行学历审核。
除此之外,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群体,相关部门亦有可能视之为具备应届生资格,也即他们同样享有报考仅限于应届生的职位的权利:
在当年达到毕业要求但因其他原因未及时领取学位的毕业生;
截止报名日期时以就业状态已明确但未报到或可签订就业协议但未正式到岗的毕业生;
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并且成绩公布前已被录取但未报到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大学生签了三方协议还是应届生吗
在法律范畴内,虽然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大学毕业生从严格意义上讲仍被视为应届生的一部分。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三方协议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它的主要功能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这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因此,应届生身份的界定标准主要依据毕业年份的具体时间点。只要是在毕业年度之内,无论是否签署过三方协议,在尚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起劳动关系之前,都可以被认定为应届生。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些招聘单位对于“应届生”这个概念可能会有自己独特的内部定义和要求。因此,在进行求职活动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说明,以便准确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该职位的应聘资格。
通常情况下,三方协议只能签订一次,它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的权利和责任,解决了户籍、档案、社保等问题。一旦毕业生报到且用人单位接收无异议,协议即终止。因此,大学生签署三方协议后一般不能再次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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