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叫补充材料鉴定,多久才鉴定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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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要求补充材料的鉴定流程及所需时间(1)在鉴定过程中,委托人可能会因为提供或追加新的鉴定资料、对鉴定产生新的需求,乃至依据法律规定应进行补充鉴定等各种原因而提出这类请求。(2)至于司法鉴定机构,它们有责任在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叫补充材料鉴定,多久才鉴定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叫补充材料鉴定,多久才鉴定

关于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所要求补充材料的鉴定程序,其鉴定所需时间的确定取决于多种因素。

(1)若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适时提供或添加更多具有参考价值的新鉴定材料,亦或是对已有的鉴定需求进行适当的扩展与补充,或是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予以补充的情形发生时。(2)司法鉴定机构有责任自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起,至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事项予以妥善处理并完成鉴定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司机不赔偿怎么办

如若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驾驶员未能尽责赔偿,首先当事人可尝试寻求交警部门协助进行调解来妥善处理,从而督促各方自主自愿达成赔偿协议。

若是调解无果,您可以依据交警部门鉴定出来的交通事故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更大范围内的损害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若被监护人机动车驾驶员的话,您也有权利同时对其以及相关的保险公司提出起诉,以尽可能地寻求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与救济。

然而,针对这样的情况,您还需留意搜集并掌握对方的财产线索,以免在进入司法程序后面临求偿困难。

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受伤一方应当悉心保管所有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票据,待身体康复且具备诉讼条件时便可选用诉讼途径以维护权益。

民事诉讼一审判决自签收之日起15日内拥有上诉权。

上诉期届满之后,若对方仍坚决拒绝执行判决,那么您可以向人民法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的期限应该在判决生效之后的两年之内提交,逾期申报将不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司机无责怎么判

在交通事故的事例中,如果肇事司机并没有任何过错或过失,法院通常会判决司机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然而,关于责任分配的最终决定还需依据事故的具体情节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举例来说,若事故是由于自然灾害、受害者故意为之或是第三方的疏忽大意所引发的,那么司机往往可以免于承担责任。然而,如果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有诸如超速行驶醉酒驾车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即便这些行为并非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他仍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机构将对各类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以确保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如您希望获取更为详尽的信息,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与帮助。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如需补充材料,鉴定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委托人提供新材料、扩展鉴定需求或依法需补充的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应在收到委托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和完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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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鉴定材料的质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举证质证方法与技巧是什么 1.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 。 2.按序及时举证 A.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 ---代理人应当寻找与自己代理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各类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指引,见附件一)。 ---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 ---当事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时,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事项对证据进行分组归类编号,列出证据目录,证据清单按照“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证据来源、页码”的格式制作(附件 二,证据目录格式); 在证据目录中对每一份证据材料的证明内容(指向)应当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必要时要对证据材料中与待证事实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并作说明; 在证据目录中还应当标明每一份证据材料的来源; 证据编号同时标注在证据材料文本右上角空白处,并且必须与证据清单上列出的证据页码保持一致; 具体来说: ---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 ---说明证据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 ---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 ---在接受质疑中陈述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自己无利害关系。 3.举证的误区 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淹没” 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把握好举证中心。律师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 4.疑证不举 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 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 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5.彼证我用 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如何处理? A.通过对方的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证据,为我所用。 B.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 C.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6.以攻为守 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最好的防守是主动进攻: A.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 B.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找“蛛丝马迹”; C.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 7.根据案情拟定举证提纲 A.根据案情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策划举证和应对举证; B.书写举证、应对提纲。 六、没有证据或者不能按期举证的后果 1.当事人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不予采纳。 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七、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1.创设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重要意义: A.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 B.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性。 2.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A.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质; B.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3.需要注意的问题: A.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阐释和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性意见。 B.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法庭批准。 C.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八、其他 1.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伪造、毁灭证据,组织证人出庭作证,指使、堕买、胁迫他人做伪证的,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时应向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有哪些 (一)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勘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质证要点: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一般情况下,应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坚决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原物,并认真辨认和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件、者原物,判断其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下列情况之一可以除外: A、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B、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3、审查内容: ---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质证的方法 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 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 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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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书遗嘱的代书人和见证人都没有亲笔签名,以盖章方式代替签名,是否有效? 2、申请对代书遗嘱的遗嘱人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提供了七份样品材料),司法鉴定中心以现有样本材料不充分,法院告知无法继续补充样本材料为由,决定终止鉴定。请教多少样本材料为充分?这里无法继续补充样本材料,指的是什么样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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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笔迹鉴定的材料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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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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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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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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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笔迹鉴定的材料叫什么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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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怎么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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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如何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申请再审如何补充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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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做的伤残鉴定叫什么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交通事故书(如:没有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则需要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2、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申请书;3、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相关诊断报告;4、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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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申请再审怎么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律师回复] 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
1)共性材料:填写完整的理赔申请书;保险单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被保险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
2)门诊:除共性材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若在多个医院就诊,各医院均需提供诊断证明书;门诊收据原件/检查报告;费用明细;全部门诊病历;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相关的材料,如责任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等。
(
3)住院治疗:除共性材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若在多个医院就诊,各医院均需提供诊断证明书;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汇总表;全部住院病历(入/出院通知书,病案首页,医嘱单,体温测量记录等);若为意外原因导致住院,则需同时提供意外事故相关证明,如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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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交通事故鉴定材料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交通事故鉴定材料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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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申请再审该怎么补充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再审该怎么补充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
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②以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④具体的再审请求;
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
(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八)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
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
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
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
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
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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