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确认要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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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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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核验所需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抵押所需耗费的法定工作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然而,由于各地域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合作贷款银行所施行的各项政策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办事效率可能会有所出入。按照法律这项规定,当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涉及购买、建设、改造、维修自有住房等方面时,均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请求。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确认要多久

一、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确认要多久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确认流程耗时多长?

完成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通常需要约十五个工作日,然而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合作贷款银行之间存在各自独立适用的方针政策,具体处理流程可能产生相应差异。

根据我国法规规定,凡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购买、建设、扩建或维修自家居住用房的过程中,均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否能更改?

是可以进行变动的,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首先,借款方需在过去一年中按期足额还款,并且表现出良好信用状况,申请当下并没有逾期行为;

其次,如果提出缩短贷款期限的申请,申请人需要保证自己没有任何不良还款记录,同时所提交的收入证明需能够证明其在缩短贷款期限之后仍具有承担债务的经济实力,而且也需要同意抵押财产的抵押期间不要进行调整;

再次,若欲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为保证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应向银行提供明确的表述材料,而且还需默许对抵押财产的抵押期间做出相应的修改;

还有就是,如果涉及到组合贷款期限变动的需求,应事先征求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变更的期限必须保持一致性;

最后,首次期限变更应参照合同约定,而延长或缩短的期限则应该取12的整数倍(即为年数)来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积金贷款后开发商跑路怎么办

对于此类状况而言,其处理过程相对复杂且繁琐。首要步骤在于,您于开发企业签署的购买房屋的合约依旧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这份合同的规定,您完全具备法定的权利来主张并维权。至于公积金贷款事项,这实际上涉及到您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按时还清相应款项乃是您应尽的义务。针对开发企业出现欠款问题的情况,我们建议您尽早加以应对,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他们有可能会采取介入协调或实施监管措施。其次,联络当地公安局报案,因为开发企业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联合其他业主共同发起集体诉讼,以期让开发企业承担起违约责任,对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搜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例如购买房屋的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以及开发企业的宣传材料等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您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确认流程通常需要约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凡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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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抵押合同生效,抵押物登记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如何确定抵押合同生效,抵押物登记流程是什么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物登记流程是什么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如何确定抵押合同生效,抵押物登记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如何确定抵押合同生效,抵押物登记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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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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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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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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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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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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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可以用抵押物还贷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抵押贷款可以用抵押物还贷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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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最近和老婆准备买房,但是钱还不够,所以想贷款,我想问下公积金贷款买房抵押物可以用什么来抵押
[律师回复]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到市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单;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持《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应提供的材料,向市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提出申请(已婚借款人,须配偶同时到场协同办理;共有产权的,也须共有产权人同时到场办理);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后,收取相关材料,出具预审意见。组合贷款需借款人分别向市管理中心和银行提出申请。
3、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若所购住房存在土地抵押,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应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先到售房单位办理土地撤押手续,然后返回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市管理中心辖区管理处依据授权审批贷款。通过后,与申请人签订《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各方盖章。组合贷款应分别与市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分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
4、抵押登记,申请人持手续齐全的贷款材料和各区域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到辖区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5、贷款发放, 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取得抵押登记证明材料后,办理划款手续,工作人员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划付凭证,此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款。??
6、结清贷款办理撤押,结清贷款后,按抵押登记机构的规定,由抵押注销申请人持《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到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撤押手续(贷款时已缴纳保险的,持退保证明到保险机构办理退保手续)。以上是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抵押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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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确定抵押合同生效,抵押物登记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如何确定抵押合同生效,抵押物登记流程是什么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物登记流程是什么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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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物的贷款是先处置抵押物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有抵押物的贷款是先处置抵押物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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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土地流转后,是否要求确认经营权,并用于抵押抵押
[律师回复] 土地流转后能否要求发证确认土地经营权并用于担保抵押 可以。 一、目前,法律规定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证书,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是否对土地经营权发放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要求,金融机构正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 (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许可证》上应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定该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可以抵押之证明,在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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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能否重复抵押
[律师回复] 对于抵押物能否重复抵押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物能否重复抵押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为抵押行为,致使该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负担的抵押形式。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只要前一次担保的债权小于抵押物价值,可以在余额范围内,再次抵押。
(一)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在中国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等)等;
(二)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在中国仅限于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动产);
(三)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四)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五)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六)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各位律师好,我一朋友因为刚毕业出来工作,需要签订合同,所以对于个人应该怎么确认抵押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1、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 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3、 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4、 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二、签订质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且只有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才有对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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